在2001年春节假期这段热闹的日子里,鞭炮和烟花声不曾间断过,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的景象。
可在3月1日这天凌晨,一栋居民楼内突然传出来一声明显跟鞭炮声不同的巨响,引起了周围人的关注。
等硝烟散去,周围安静下来后,人们着急忙慌的走过去查看。
只见声音传出的地方已成残垣断壁,本应该伫立在原地的铁门都倒在了地上。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快速赶到了事发地点,对巨响声展开调查。
经过侦查人员的确认,巨响来自土制炸弹的爆炸声。
也就是说,有人在此安装了炸弹。
联想到最近还有相似案件,警方明白这是一起连环案。
究竟是谁在这个阖家欢乐的日子里,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
他究竟是心理变态报复社会,还是另有隐情?
孩子的恶意
1998年11月,对高德龙一家来说,就像是坐上了过山车。
当过山车到达顶点,从高处俯冲下来的那一刻,就像从人生的高点彻底跌落。
想要挣扎却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现状,只能跟着它一起坠落。
11月之前,高德龙一家都还坐在向上行驶的过山车上,一切都是蒸蒸日上,欣欣向荣的。
那时候,高德龙正在西安当地的一家金属材料服务公司就职。
因为他能力出众,很有可能马上就会升职。
彼时的高德龙整日喜气洋洋,对家人提出的要求有求必应。
于是在正在上高二的儿子高明提出想要一辆高档玩具赛车时,高德龙直接大手一挥,答应了儿子的要求。
看着开心的感谢自己的儿子,高德龙心情更好了。
但如果他知道,正是自己的这个决定,成了导致儿子悲剧的导火索的话,他肯定不会满足儿子的这个请求。
高明得到新的赛车后,忍不住跟同学们炫耀了几次。
看着同学们羡慕的眼光,高明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正在青春期的高明,其实没有坏心思,只是在激素的影响下,特别在乎别人的认同。
既然能通过家庭环境轻而易举的得到别人的羡慕与肯定,高明就更加喜欢在校内谈起自己的家庭。
但这引发了几个人的不满,一个阴暗的想法在他们心里慢慢成型。
经过几天的讨论,这几位同学谋划了一个阴暗的布局。
1998年11月4日傍晚,西安第44中学正在疏散放学的孩子们。
在离校门不远的地方,以代小虎、任小龙(以上均为化名)带头的6名学生,正潜伏在暗处等待猎物上钩。
在看到高明身影出现的一瞬间,代小虎迅速起身,把高明拉到了隐蔽处。
看到几个明显来势汹汹的同学,高明大致知道了自己接下来会面对什么。
他迅速服软,想逃过这场霸凌。
但以代小虎为首的几个人,根本没想放过高明。
他们直接一股脑冲上来,把高明打倒在地。
高明连连求饶,却没有换来一丝怜悯。
代小虎几人越打越兴奋,边对着倒地的高明拳打脚踢,边把心里话骂了出来。
原来这几人很早之前就看不惯高明了,他们觉得高明仗着家庭条件好,喜欢在学校里摆谱,看不起人。
所以几人一拍即合,就要给高明点颜色看看。
但他们几个小孩,下手根本不知道轻重。
他们有的拿着随手捡来的砖头,有的拿着事前准备的铁链,全部用在了高明身上。
没一会,高明就出气多进气少了。
几个人一下子就慌了,他们不敢打急救电话,也不敢声张。
之后几人直接把高明扔在原地,各自逃回了家。
这也就导致,在高明被人发现,送到医院后,已经为时已晚。
高德龙跟妻子接到医院的电话时,正在家附近寻找儿子。
医院的电话把他们心里的恐惧具象化了出来,他们吓得差点瘫倒在地。
但一想到儿子还在医院抢救,他们又赶紧振作了精神,赶去了医院。
此时高明正在抢救室,但因为伤势严重,高明始终没有苏醒。
1998年11月15日,高明在昏迷十天后,停止了呼吸。
与此同时,警方根据线索,将代小虎6人逮捕归案。
因为这六人中的刘某还是未成年人,所以在其他人均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后,刘某仅被送去了工读学校改造。
法院还判这六人的家长,赔偿高德龙一家3万多元。
但这3万元,平复不了高德龙夫妻痛失独生爱子的伤心与绝望。
更安抚不了,父母失去孩子后长久的思想折磨。
父亲的报复
高明死亡的阴霾一直笼罩着高德龙夫妻俩,高明的母亲因为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很快就精神失常了。
高德龙再也没人能帮他分担心里的苦闷,还要努力振作起来照顾妻子,这个家庭再也没了欢声笑语。
即使高德龙后来升任了公司的经理一职,但对他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2年,到了2000年的春节假期。
高德龙看着别人家都在享受天伦之乐,再看看自己精神失常的妻子和灰扑扑的家。
一股厚重的无力感,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窒息。
这么多年里,高德龙不止一次的想过自杀,就此一了百了。
但每次一看到已经精神失常,连生活都无法自理的妻子,他又只能打消这个念头。
高德龙点上一颗烟,走出了家门,想要缓解一下心情。
在周围的巷子里溜达了几圈后,高德龙猛然发现,前面的那个身影他好像很熟悉。
心中的想法烫的高德龙浑身一颤,他快走几步,上前拉住了那个人。
那个人一回头,高德龙就发现自己想的没错。
眼前的这个人,正是当年害死自己儿子的元凶之一。
高德龙颤抖着嘴唇,指着那人询问,他怎么会在这里!
那人在看清高德龙的样子后,嫌恶的从他手中扯出了自己的衣服。
然后面带不屑的对高德龙说,他已经做完了牢,现在完全可以出来。
看到高德龙瞬间变白的脸色,那人又不无得意的说,自己只用做几年牢就行。
说完不等高德龙反应过来,那人就离开了。
高德龙失魂落魄的走回了家,他想不明白,那些人害死了自己的儿子,让自己一家人过的生不如死,怎么坐几年牢就没事了。
当晚高德龙趴在儿子的遗像前,喝了一杯又一杯,却始终清醒着。
睁眼到天明后,高德龙在心中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亲自报复这个残害他儿子的社会。
这时他恰好想起,之前听人说过,在陕西潼关县,有人倒卖炸药。
如果自己能搞到炸药,那就不用怕了。
于是,高德龙找到了老同事蔡红旗。
两个人一商量,就决定前往陕西省潼关县太要镇上的潼关县物资局轻化公司。
这家公司有自己的炸药库,他们可以搞到炸药回来,实行报复计划。
到了地方后,两人成功骗到了一箱铵梯炸药,还拿到了一盒雷管和一卷导火索。
拿到这里东西后,高德龙存放在了公司的一个小仓库内。
但高德龙并没有满足,他又找到了老同事许军,让他从一个个体户那里,拿到了20多根炸药。
但这些还是没能满足高德龙的胃口,因为他在酝酿着一个大阴谋。
于是,许军又跟蔡红旗一起,通过在逃人员王远杰买到了一箱雷管。
准备好全部东西后,高德隆又秘密的把东西转移到了别人的家中藏匿起来。
进过一段时间的策划与准备,高德龙把第一个报复地点,定在了当时的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二院。
当年高明出事后,就是被送到了这家医院抢救。
在高明死亡后,高德龙开始迁怒于这家医院。
他认为,正是因为这家医院抢救不力,儿子才没活过来。
带着这样的想法,在2001年1月23日晚上,高德龙将两个爆炸装置带进了医院。
在经过实地观察后,高德龙最终把爆炸装置放在了门诊楼里的急诊科门口。
安置好爆炸装置后,高德龙迅速逃离了医院。
随着他的离开,一声巨响震碎了医院的300多块玻璃和门窗,有7人因此受伤。
事后经过医院统计,财产损失高达5万元。
成功报复了医院后,高德龙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过了一段时间后,高德龙因为赌博,又跟他人产生了矛盾,进而发生了口角。
回到家之后,高德龙越想越不忿,决定报复这个人。
于是,他又制作了两个爆炸装置,放在了这个人的单元楼门口。
虽然这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也造成了不少的经济损失。
两次成功报复,两次都没被警方查到,高德龙开始沉浸在这种掌控他人性命的上位感里。
这个时候,高德龙觉得时机到了,他要开始报复害死儿子的元凶了。
不久后,高德龙就将爆炸装置,放在了害死高明的其中三个人的家门前。
但其中一枚爆炸装置,在爆炸前,就被人发现,报了警。
警察到达现场后,赶紧疏散了群众,准备排爆。
就在气氛紧张之时,警方又接到报案,一所家属楼里发生了爆炸。
勘查完爆炸现场后,警方发现,这两个地方的爆炸装置,使用的材料和制作手法完全相同,可以确定出自一人之手。
这时,第三起爆炸案又发生了。
至此,警方终于能下判断,这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连环案。
西安警方非常重视,马上组织起追查队伍,进行全方位排查与缉凶。
经过日夜不休的排查线索和对被害家庭交际范围的追查,警方梳理出了一条清晰的线索。
随后警方根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现年52岁的高德龙带到警局接受调查。
高德龙到案后,意识到自己的行径已经无法隐藏,于是十分干脆的承认了罪行。
法院的判决
高德龙称,自己是全部爆炸案的主导者和行动者,除自己外,没有其他人参与案件。
但他的伎俩没能瞒住警察,经常顺着高德龙这条线,警方敏锐的抓到了蔡红旗、许军等人。
案件事实明确后,警方把高德龙几人交给了检方。
法庭上,高德龙拿出了一份数千字的陈述书。
他在里面写到,自己当年为了养育儿子,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代价。
但在遭遇中年丧子后,后来常年生活在阴郁中,过的生不如死。
但那些杀害儿子的人,却只用付出极小的代价。
出狱后还嘲讽自己,丝毫没有悔过之意。
高德龙说自己对这些人家进行报复,是为了给儿子报仇,他也知道自己这样做已经触犯了法律,也愿意为此付出代价。
但还是恳求法官能看在自己情有可原的份上,从轻判决。
但法官认为,高德龙中年丧子虽然值得同情,但这并不是他危害社会,破坏别人合法权利的理由。
因此,西安中院一审对高德龙数罪并罚,依法判决他死刑。
同伙蔡红旗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高德龙对此感到不服,提起上诉。
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高德龙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在2005年1月13日,高德龙被执行枪决,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虽然高德龙口口声说自己制造爆炸案是为了给儿子报仇,但其中一个与他发生纠纷的人并没有参与高明的案件,高德龙还是对他进行了爆炸袭击。
儿子的死亡是高德龙的爆发点,也是他给自己找的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他需要发泄,他想报复社会,但又不想承担相应的压力,所以就把一切的起点,都归结到儿子的死亡上。
但并不是所有的被害者都是无辜的,他们仗着年纪小,仗着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约束力不足,所以肆意的以最小的代价,对他人进行最大的伤害。
这类人需要被管教,但不需要他人对其进行制裁。
私刑无论何时都是不可取的,社会的安定还是需要法律的约束。
希望所有人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过完幸福美满的一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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