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住宅项目停工两年,官方协调退房退首付

老赵说房指南 2024-07-29 12:12:18

这是全国第一例住宅项目停工后由官方协调集中退房退首付的案例。

我要手工点赞,拍手称赞,希望全国各地都能够按此标准落地执行。

近几年,业主买房遇到停工烂尾的情况,虽然经常被媒体关注报道,但往往只能最终依靠政府的托底、在“保交楼”政策下等待重新开工、建设、交房。

如今,遭遇类似情况的购房者,南京却提供了全新的“样本”,可以退房退首付款了。

实际案例情况如下:

在人民网留言板上,今年6月份,一位购房者诉说了他的购房退房经历:

他认购了珠江四季悦城的一套房子,开发商因停工了两年,所以,他要求退房退款,但开发商却说达不到退房条件,公司不给退。

在7月份,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则回复这位购房者的留言:

今年5月,两次与开发商会谈协商,要求启用监管账户资金启动退房流程。

6月4日,再次召开购房退房矛盾协调会,督促开发商确定退房方案和相应时间节点。

在会上,开发商同意退还这位购房者的房款,但不支付按揭贷款利息。

真好!

更多人遇到小区停工,是什么情况呢?业主更多的时候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业主遥遥无期等待着交房,期间不仅每月要按时还月供,还要在外面继续租房并支付租房的各种开销。

而如今,南京这种做法,是楼市“交房无期,业主退房”的一大进步!

我们都知道,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会与开发商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明确有开发商若不能按时交房,除了违约金外,购房者还可以解除合同。

在购房者解除合同后,开发商则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除了退还购房者的已付款,还要支付购房者已付款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但是长期以往,这一条基本上很难实现。

这也是造成很多购房者遇到了自己购买的小区停工烂尾后,想按合同约定退房退款,总是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搁浅。

有的购房者排除万难,终于胜诉,却因为开发商早已把房款挪为他用,而无钱支付业主已付的房款。

最后的结果是购房者既没有了房子,又迟迟拿不到自己的房款,拿到手里的只是一把心酸泪。

但如今,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做法,让人看到了对待类似案例的处理办法,可以说让遇到停工烂尾的购房者在迷雾中看到光亮。

当然,这里有一个重点,南京这个案例是启用了“监管账户资金”退还的房款。

所以,大家买房在交房款时,一定要再三确认并查明开发商让你转款的账户是否是在房管局监管之下的账户,切记、切记、切记。而开发商的监管账户一般会在“预售证”上标注。

就像厦门晚报本篇报道的作者的结语所言:

给其他地方类似的情况提供了希望和样本,希望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实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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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说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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