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系数最高的苏南政信暴雷?谣言可休,大错特错

资管裕道人 2020-11-29 22:50:34

随着监管的趋严,经济的下行以及企业经营情况的恶化,无论是信托、资管计划还是私募基金或者定融计划等,目前出现逾期和暴雷的现象是越来越多。

目前业内公认风险比较小的区域,大概就是江浙沪和山东等经济强省。其他省份都是要挑的,直辖市除外。

尤其是号称“苏大强”的江苏省,全省13个市都是全国百强市。2020年百强县的前三名全部来自江苏,前10名中的半壁江山也都属于江苏,而且这5个百强县都属于苏南地区。

因此,江苏地区尤其是苏南地区的政信类产品,利率不仅低而且额度极为稀缺,经常出现秒杀和超额认购的情况。尤其是在资产荒的2020年,几乎成为了投资者眼中的“黄金”。

不过就是这么安全的苏南政信产品,前几天有自媒体称苏南政信暴雷了,得出信仰崩塌的结论。

对于这个事情,看到相关文章之后笔者第一时间进行了跟踪。最后道人的结论是:所谓的苏南政信暴雷,信仰崩塌是完全的标题党!

谣言可休,大错特错!

一.事情的起因

消息来源是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显示的:关于被执行人张家港市双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山投资),其法人被限制高消费。通过股权穿透图可知,双山投资的控股股东(100%)是张家港市下辖的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从双山投资的经营范围来看,属于地区的融资平台。

根据公示信息显示,双山岛投资属于欠钱不还的合同纠纷被起诉执行,事情到底是什么样的?笔者为你一一道来:

来龙去脉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个样子:2016年双山岛旅游景区建设安置房PPP项目,政府引进民间资金,合资成立了张家港双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恒置业)来开发这个安置房项目,承建公司为双恒置业的小股东。

从天眼查可以得知:双恒置业的股东由江苏建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建恒”,90%)和张家港双山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山开发”,10%)承建,而双山开发股权穿透最终也是管委会且是100%控股。为了筹建项目资金,双恒置业作为融资主体,苏州奥普雷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雷斯)作为管理人,发行了一款私募基金,项目因国家政策调整提前结束,基金并未兑付。

从该产品结构来看,是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将资金发放给了双恒置业。资金用于张家港双山岛保障房PPP项目,产品结构图如下:

基金的要素:存续期三年,时间跨度为2017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规模为一个亿,付息频率为半年。预期收益率方面:100万至300万的是8.5%(A类);300万或以上是9.0%(B类)。其中A类认购金额为1850万,B类认购金额为6000万,总规模为7850万。

很多投资人表示,该项目的担保措施看起来非常靠谱,以下是该产品的担保措施:

总结来说就是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还有当地政府融资平台提供无限担保责任以及回购协议。虽然后来我们知道,这些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法院的判决

看似还算是一个不错的项目,但是在2018年年底没有再进行付息;而这个保障房项目最后也搁置了,中间出现了这样一些事情(相关描述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1.迟迟不提供用款证明

2018年5月开始,管理人奥普雷斯公司多次向被告双恒置业公司、双山岛公司及案外人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等寄发律师函等函件,要求提供用款证明,履行义务等。

2. 宣布之前政府的一切承诺和担保作废

2018年6月26日,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向管理人出具《告知函》,之前承诺担保一切作废,具体的理由是双山岛公司向双恒置业公司出具担保函及双山岛公司与双恒置业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和双山岛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与财预[2017150号文规定相违背,以上文件涉及的担保、承诺函、决议等事项将不再履行。

3. 拒绝履行签订的提前还款协议

2018年7月26日,管理人与被告双恒置业公司(乙方)签订《金奥19号苏州双山安置房建设私募基金提前还款协议》;还款日期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但到期之后也没有还款,所以管理人直接起诉了融资人和担保人并胜诉。

后来苏州法院工业园区法院判决管理人胜诉,要求双恒置业归还原告苏州奥普雷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而双山投资不服,上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其理由是:

1.管理人与融资人双恒置业有恶意串通套取资金的嫌疑,一审法院并未查明;2.管理人未尽责调查融资人和担保人还款和担保实力;3.贷款是双恒置业一手操办的,整个过程双山岛投资并未参与,所以不用承担连带担保;4.基金发行后,管理人监督不善,放任融资人法人挪用资金。

后来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双山岛投资上诉,维持原判!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于是根据这样一个事实,两篇文章据此认为:

小编感想:当地缺的不是钱,缺的是为老百姓切实解决问题的领导班子!以后苏南政信投资,也不能过于风险下沉!(进奏柜坊)

大家以后买政信非标产品,除了地域做选择以外,也要规避小的乡镇平台,找融资主体也要考虑几点:有公开发债资质,发债评级AA或以上,一般公共预算30亿以上,公开债到期日晚于非标产品到期日等等(i资管工厂)。

两个结论,均为文章的原话。

三.大错特错!

以上描述都是基于公开资料和两篇文章,但是经过推敲以及跟专业人士咨询发现,上述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就是这PPP项目,PPP项目是没有三年期的,一般都是长达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如今这个项目只有三年期,项目违规不说而且存在严重的期限错配。

第二;从成本的角度来看,PPP也不可能承受如此高的成本。给到投资者的利率是8.5-9%之间,而从诉讼材料中可以得知综合成本在11%左右,PPP项目的长期性决定了其成本必须低的。而如此高的成本,本身就不符合PPP项目的业务逻辑。

何为政信项目?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该项目根本就不属于政信项目,是一个十足的“伪政信”项目。

政信项目,对于融资主体、股东背景、资金用途以及还款来源都是有严格规定的。不满足一系列规定的,都不能称之为政信项目。

从融资主体上来说,双恒置业是融资方,成立时间为2016年3月;从股东背景来看,控股股东江苏建恒是民营资本,股权占比90%;从营业范围来看,双恒置业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设施建设; 对旅游度假项目、房地产项目的管理,这不是政府平台。

而政信项目融资主体一般是由地方政府及部门出资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职能的政府融资平台,这里强调的是政府融资平台,而不是一般我们认为的国企,更不能是双恒置业这样的主体。

平台公司全部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其背后的控股方多是地方国资委、财政局或者人民政府,城投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大部分地方政府直接任命。一般公司背后的控股方形式多样,包括母公司法人、国家资本、个人等多种形式。

所以这个项目跟政信两字根本就不搭界。

而前面所提到的两篇文章,在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剖析问题本质的前提下,直接将该项目认定为政信项目,具有非常大的迷惑性和误导性。甚至在标题中表述信仰崩塌等字样,严格一点来说就是标题党。而标题党的问题,一直是国家网信办整治的焦点。

退一万步的来讲,这个项目要真的是政信项目,地方会坐视不管么?

君不见去年以来,多地城投传出可能违约的消息,后来在多方协调下最后顺利完成还款,确保城投信仰不崩塌。这些地方都是经济欠发达的地方,为什么要做到这一步?因为城投和地方信用深度绑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YM违约之后,胡辣汤省债都发不出来了,就是最好的说明。

假如真的是发生在苏南地区政信项目,哪怕是到了乡镇级,地方政府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毕竟兹事体大,而且苏南地区的基本面非常好,就算是债务高一些但违约意愿极低。但是还私募基金违约之后,没有看到地方的任何行动。从侧面也说明了,该项目不是政信项目。

而且该项目违约的公开报道极少,根本就不符合政信业务的常识和逻辑。如果真的涉及到苏南的政信或者平台违约的消息,各路报道和文章早就铺天盖地,分分钟让你感受到舆论的强大。但是通过搜索关键词发现,关于该项目的报道少的可怜。

是地方政府不负责么?不是,而是这个项目无关政府。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基金项目今年1月初到期、关于案件的判决发生在5月和九月,如今已经是11月底。时间上来说,早就过了时效性,十分耐人寻味。

但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政信项目,却被大放厥词称苏南政信暴雷,信仰崩塌,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再次笔者必须给与说明,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不信谣,不传谣!

四.那些要说的

资管裕道人一直致力于投资者保护和教育,为投资者呼声,在事实清楚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也会尽量去努力为投资者呼吁。初心如此,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回到本项目中,投资者的心情可以理解,其合法权益当然予以保护。至于双山投资的责任,苏州中院已经给出了说明。关于担保函的效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关于其他诸如串通套取资金的事情,这个需要监管部门查清才能大白于天下。

双山投资在此次事件中需不需承担责任?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作出了判决,具体见图即可。

但是一码归一码,双山投资责任的承担和该项目是不是政信就是两码事情。这种搅混水的做法,将事情的主要责任推到平台和政府身上,实在是不可取的行为,估计张家港经侦要忙一阵子了。

来看一下法院的判决,或许能更准确告知我们原因。

2020年5月6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案号为(2020)苏0582民初4460号,冻结了江苏建恒、双恒置业和建业恒安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2020年9月27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内容见下图:

本次案件中最为争议的,就是担保函的效力问题。尤其是这个函出现在财政文件出台之前,如何判定效力就成为了关键;咨询过专业人士,得出的答复的具体看情况。

不过做政信业务的人都知道,政府出具的这些担保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就算乡镇级管委会和平台公司同意了担保,这个担保也是无效的。

不过在翻看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判决书的时候,这样一段话引起来了注意,也让事情显得更有意思:

因国家对PPP项目政策的调整,张家港双山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双恒置业公司签订的《双山岛拆迁安置房PPP项目合作协议》和《关于双山岛拆迁安置房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已于2017年11月30日解除,并于2018年2月1日一次性以银行转账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双恒置业公司并结清。

以上这一段描述,是被法院认定的事实。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笔钱到底去哪里了?按照双山岛投资的说法:被告双恒置业公司首期发行的基金项目已经完工,相关资金皆已收回。但实际控制人涉嫌对相关资金进行挪用或者侵占。

双山投资担保的项目,早在2017年年底就已经友好协商解除。管理人奥普雷斯是否知晓,是否告知投资者?而且在2018年2月就将钱转给了双恒置业。双恒置业公司自2018年12月13日后未再还款,那么这钱到底去了哪里呢?

其实很简单,查一下公司账目就知道了。双山投资转账给双恒置业的记录很容易就提供,但是关于双恒置业是否挪用的问题,那就要警方调查才知晓。至于说让双山投资举证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现实中多少公司的大股东涉嫌挪用资金,小股东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更何况举证呢?

写在最后

整个事情总结下来,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套用政信三公子的一句话就是:

半吊子投资人从半吊子销售那里买到了半吊子机构发行的半吊子项目。

法院是严谨的,从张家港和苏州市的判决都可以知道,双恒置业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距离苏州法院的判决过去都快两个月的时间了,到现在突然帽子一扣,口口声声大喊苏南政信违约,信仰崩塌,难道不感到脸红么?

本项目跟政信半毛线关系没有,事件各方的责任已经很清楚了。所谓的苏南政信违约,信仰崩塌这种标题,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应予以坚决反击,于是乎才有了这篇文章。

投资者今后投资政信类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牢记政信产品的特征;不要动不动有平台参股或者打着ZF合作的旗号,就盲目投资。

擦亮双眼,基于事实和逻辑,不要被那些歪曲事实的自媒体瞎带节奏。本公告不一定做到最专业和严谨,但至少要不能犯原则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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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裕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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