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占私人车位拒不挪车,老板喝醉酒怒打交警。
老板赔偿交警143万,出具谅解书两年后又被起诉。
到底是警方执法不合理,还是老板的行为过于冲动呢?
背后又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案情回顾·】——
一、占用私人车位的警车
武总是临沂市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这么多年的打拼也算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作为生意人,每天都避免不了各种的应酬,在饭桌上谈生意是武总的强项。
这一天武总又一次喝多了,但好在一个大的单子在饭桌上拿下。
武总心情不错,结束饭局后,司机小曹带着武总回家。
在车上还有同行的两人,分别是公司副总容某,办公室副主任康某。
然而就在司机小曹正准备将车停入停车位时,突然发现老板家的停车位已被人占用。
占用个人私家车位的是一辆警车,司机小曹立马下车进行沟通。
小曹表示,该车位是自己老板全资购买的私人车位。
希望对方能够停到附近的地方,距离不远,十米左右。
警车上执勤的辅警李某在听到小曹的请求后表示愿意挪车。
然而正当他准备启动时,穿着便衣的交警王强制止了他。
“车子不要动,就停在那里。”
小曹并不知道王强是警察,还纳闷怎么冒出来个人多管闲事。
但依旧很礼貌的表示老板要回家,需要停在自己的私人车位内。
然而王强则无动于衷,对于小曹的话压根没听进去。
甚至摆出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
而坐在车里的武总看到此种情况也非常生气。
本来自己的私人车位无缘无故被占就很让人恼火了。
现如今还有人出来横插一脚多管闲事。
二、老板打警察
喝多了的武总实在忍不下这口气,便立马下车和王强理论。
王强表示警车是在执行公务,作为公民,应该配合警方执行公务。
武总却怎么也想不通。
又不是没有车位,警车完全可以去其他地方停车,为什么一定要在自己家的车位执行。
这样导致自己不能回家,真的合理吗?
但王强则坚持认为,自己作为公职人员,任何人都需要配合。
双方各执己见,互相发生口角,一时间场面很难控制。
为了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王强准备用辣椒水将武总等人赶走。
在听到对方不仅不挪车,反而要对自己使用器械时,武总的暴脾气立马上了头。
借着酒劲,武总让车上的其他几个人下来殴打王强,以此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一人难敌四拳,很快王强便被打倒在地,身上多处受伤。
司机小曹并没有喝酒,所以还算理智。
事情发生后,小曹立马报警,并及时的拉开了打架的双方。
警察到达后,将武总等人控制到派出所。
三、赔偿交警143万
事情发生后武总后悔不已,如果只理论不动手不会进派出所。
而也是在第二天,武总才知道原来王强是便衣交警,当时阻拦他也是为了任务。
而更让武总后怕的是,王强因为被殴打导致了左脚韧带断裂,还需要去北京治疗。
要知道在这次事情中,武总打人固然不对,但王强的行为也不是完全没错。
但武总自知得罪的是执法人员,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于是为了避免处罚,武总在很短的时间内托关系找到了王强。
武总表示愿意道歉并赔偿王强的损失,希望王强能够谅解。
对于武总的态度,王强表示认可接受。
然而在赔偿方面,王强张嘴就是143万。
虽然143万对武总来说完全负担得起,但他怎么也想不到竟然会需要这么高的花费。
但为了没有后患,武总很痛快的掏了钱。
随后王强签署了谅解协议书,表示不再追究武总的责任。
武总的心才彻底放了下来。
钱没了可以再挣,声誉没了才是对自己最大的打击。
四、两年后仍被公诉
武总原以为此事已经了断,之后也不会有什么麻烦了。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两年后,他收到了检察机关的公诉书。
公诉书上明确表示:武总两年前殴打交警王强,以妨碍公务罪被提起公诉。
武总后来被拘留,随后被取保候审。
而后又被逮捕,随后被转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武总不明白,自己明明已经和王强签署了谅解协议书,为什么还会被起诉。
更何况自己当时可是花了大价钱的。
武总立马托朋友进行打听,然而对方却一直很不配合。
不仅如此,在这次的打听中,吴总还知道了一件其他的事情。
原来王强的左脚受伤压根不是因为武总造成的,这是王强的老毛病了。
而武总却为此付出了143万的赔偿。
武总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一怒之下将王强告上法院。
要求交警王强返还自己当时赔偿的143万,并承担这些钱所产生的利息。
法院认为,武总的赔付行为是由于重大误解造成的。
武总误以为王强被自己所伤而导致伤情严重,以及想要免除刑事责任才会甘愿赔付。
最终法院判定王强归还武总143万及利息共165万。
«——【·以案释法·】——»
一、武总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结伙殴打他人的,可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若达到轻伤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武总要求自己车上的人殴打王强,毫无疑问这属于故意伤人。然而武总和王强之间已经签署了谅解书,因此不追究武总的故意伤人罪。
根据《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武总的行为已经阻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王强不能代表公家对武总进行谅解,因此武总无论赔多少钱,该方面的责任依旧需要承担,需要面临处罚。
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两码事,尽管武总在之前已经赔偿王强,但刑事责任无法避免。
二、王强的行为是否触犯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在本次案件中,赔偿王强的143万费用虽然不合理,但是合法。
王强并没有采取威胁,恐吓的方式逼迫武总赔偿。
而武总也是为了害怕自己背上刑事案件,因此同意赔偿巨额资金。
在本次案件中并没有强迫性质,因此从法律角度讲王强的行为并不触犯敲诈勒索罪。
«——【·结语·】——
在本次事件中,无疑武总的行为确实冲动了。
无论武总在当时有多么生气,但是打人终究是不对的。
而王强的行为虽然在执行任务,但在对突发事件的情况处理没有灵活变动。
因此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在本次案件中两人都有错。
此案也在提醒我们,有钱不能任性,但执法也需要文明。
发生冲突时,无论事情起因是什么,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
对于武总的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你们认为武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你们就继续这样干,总有一天知道什么是民愤
交警到车库执行任务?交警不是只管路面都什么时候连地下车库都有业务了,[笑着哭]
扯淡,交警便衣在私人车位执行公务?这故事编的太不圆
只有刑警在侦查案件时才可以便装进行。交通警察都是公开进行执法,没有必要隐瞒警察身份。
两个疑点,1、交警执法范围在道路,地下车库并不是执法范围,是否在执行公务,有待商榷;2、交警明知脚部伤不是吴某殴打所致,姑故应构成伪证罪和诈骗罪。
扯淡,按照警察执法条例,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必须穿制服,亮证!他一个交警,又不是刑警穿什么便衣执法?当时又不亮证,打死活该!国家执法都穿便装执法那就不用给他们发那身皮了!
王强隐瞒事实并提出了赔偿金额,已经构成诈骗敲诈勒索。但由于是公家……
把交警@出来,送小编进去吃点饭
王强就是个人渣,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我记得有几个案例是因为这样的谅解被定性为讹诈判了好几年吧,这个王强为啥不依次办理
在车库查酒驾去了[得瑟][得瑟][得瑟]
看了半天原来说!!执法也要文明[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不属于犯罪吗。车位是数万元买的,是私人财产不容侵犯。
哲学一点。人狂必有人收拾。没事也会碰上事。永远低调做人。
交警便衣执法???
我就想问有多少人打几下就143万
胡言乱语
兄弟们,这是发财的路径,交警三年,家里25套房。我们天天去占私家车位,一个交警队轮流来,然后全队都发
再想偷鸡蚀把米,到手钱财又失去。
强占车位是为了任务?[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自以为高贵实则是
接着来,不要停
通篇不通,估计制造矛盾的
感觉现在多了许多诋毁政府的文章[得瑟]
这有点过了……交警通常是执勤路面保畅通的,为何会去地下私人车库执勤……不理解啊……不应该这样子执勤的……
就冲王强收了武总的一百四十三万,他就是敲诈罪,因为他的特殊身份。如果他不是警察,他敢要这么多吗?这篇文章的作者明显在偏袒警方,还断章取义的摘出法律条文混淆视听。
无非就是想再搞多一次钱,谁知道玩大了
你一个便衣交警执法?怕不是不明白交警应该在哪儿执法吧[得瑟]
打的好lo[呲牙笑]
黑交警还是?
人民的好警察。[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青青的草原……啊……草原……
扯蛋吧,你什么伤要143万还不叫敲诈
有钱不要任性,有权也要讲理
王强做为公职人员道德上肯定是要被质疑的。这种人不该留在公职队伍。
深深教育我们要学会如何做人[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猖狂到如此地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典型案例,有没有人觉得执法人员霸道呢?[哭笑不得][哭笑不得]感觉故意的
狮子大开口143万,不合理,但合法!。既然合法为什么判全额退还加利息?
打着执行公务的旗号肆意侵权,还借机敲诈勒索
执行公务是重点
剧本:这武总得罪人了,这是准备在地下车库蹲点查武总酒驾,谁知道武总不安套路出牌。那就只有激怒喝酒的武总,出钱还的坐牢。这个小说写的真好。
这不是交警,是山东省省委书记
谁知道执行什么任务点人家主人来了就应该让出车位,这就是起因 也是违法得
执不执法我不管,惹到我自找麻烦!
[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100][100][100][100][100][100]
没看懂便衣交警什么意思。难道交警也要卧底?
说你有罪,你就是有罪!不服?50大板伺候!还不服?押入水牢,秋后问斩
钩鱼
不属于敲诈勒索,那属于重大诈骗吗
故事会,停刋很久了![点赞][点赞][点赞]
任何人都要配合公职人员,不管他有没有道理,哈哈哈,有空理论吵架,没空挪10米,最重要是还被允许!!!
平坑,日常操作,一句执行公务就行,不用出示任何证明。
警察隐瞒脚伤原因骗钱就是诈骗!
根本不用赔偿 这种警察无法无天该打 或者用车撞死他 也就一场车祸而已 让保险公司全赔去吧
瞎编乱写。
半斤对八两!都不是什么好鸟[无奈吐舌][得瑟][扁嘴]
[捂嘴巴][捂嘴巴][捂嘴巴][捂嘴巴][捂嘴巴]抓网约车呢
便衣没有工作证明就可以随意霸占他人财产?
马云们都跑了,你一个小小的武总算个什么?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
穿警服的败类!
别人一个老总,一个商人,看样子也算成功的商人,能拿捏的住?别人找下关系,够他喝的。
这个警察蛮横霸道还耍无赖,眼中毫无法治
编故事都胡扯
公职人员。亮证件柯嘛?有执法权嘛!
便衣交警?这名字好[点赞][点赞][点赞]
穿着便衣,不出士证件,打人者妨碍执法,是不是哪里不对啊
职务侵占是必须公诉是嘛?
公职人员执行任务时,需着装或出示身份证件表明身份,此案中王强强令辅警拒不挪车,占用他人私人财物空间。
该!
我一直喜欢一句话:宁遭桃花劫不进白虎身
一个交警穿便衣执行什么任务?难道他是去抓杀人犯毒贩吗?
不算敲诈勒索罪,巨额诈骗应该是可以算的
小编乱扯!即使交警执行任务,停车在别人的车位,遇到车主回家后也可以将警车移到其他空位停放的。如果这个车位曾经发生过刑事案件,需要在这里提取物证,临时占用是可以的。但不是交警而是刑警。
诋毁警察叔叔[呲牙笑]
双输的局面[得瑟]
究竟谁打谁?辣椒水都先动了,打输有理?最多算个互殴。
交警穿便服执行任务?可信吗?这不是夭大的笑话。
协警辅警都分不清,还敢写文章?
交警应开除
你真得感谢我泱泱大国禁枪!!!
活该被打
这都出来碰瓷了,老百姓还有安全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