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小偷半夜偷鸡,被女子放鞭炮吓死,家属索赔50万,法院判了

樊景说历史 2023-12-24 13:47:55

“偷了我的鸡,还要我赔他50万?”

2022年河南农村一个小偷多次半夜入室偷鸡,女主人气不过扔了串鞭炮,不料却把小偷给吓死了!

小偷家属向女主人索赔50万,法院该如何判决?难道现在都是“谁死谁有理”?

«——【·案情回顾·】——»

一、孤儿寡母,遭遇小偷

在河南省某农村的村头,孙某和3岁大的女儿相依为伴、生活在这里。

孙某的丈夫为了讨生活,前往外地打工,为了节省来回的路费,平时家里没有什么大事他很少回家。

家中也只有两个孤儿寡母,没什么依靠的母子两人引起了歹人的注意。

孙某在家除了照顾女儿,为了增加收入,还会种种菜、养养鸡。

看着小鸡仔们一天天长大,肉质变得紧实,孙某在心里盘算着下个月就去趟市集,把鸡卖了补贴家用。

因为她打听到,现在的城里人特别喜欢吃土鸡,普通的“肉鸡”已经满足不了他们对美食的追求,一只散养的优质土鸡往往能卖到一两百。

想着卖掉小鸡就能获得一笔收入,孙某内心充满着激动,计划着用这笔钱给女儿买几件好看的衣服。

几千块这对于这不富裕的小农村来说,可是不小的一笔数目。因此,这些土鸡也成为了村里一些不法之徒的觊觎之物。

孙某对她养的鸡照顾有加,如数家珍,对自家鸡非常了解的孙某在一天清点数目时发现了异常。

鸡的数目明显有异啊!少了好几只。

回想起这几天晚上院子里,突然会有鸡咕咕叫和扇翅膀的声音,还有男人的咳嗽声和脚步声,她顿时明白,自己家这是遭了贼了,消失的母鸡估计是被贼偷了。

这个村子人不算多,孙某家还很特殊,住得和其他邻居离得比较远,家里出事了也没啥人能求助,这样的情形就让孙某心里很是害怕。

孙某一筹莫展,最后无奈之下求取下策,无人帮忙,那就求助动物吧。

于是她就请来了土狗“小黄”帮忙做鸡群“护卫军”。

毕竟狗狗一直都是看家护院的好帮手,她心想小偷要是来,狗听到声音叫起来就能提醒自己。

自己之后可以赶紧报警寻求帮助。

果不其然,狗狗发挥了作用,一天晚上孙某被狗的狂叫声惊醒。

她刚起身查看,瞥见院中闪过一个人影。

借着月光她看到,那人手里似乎捏着一只鸡,正要装进自己带来的包里。被发现后,这贼人很快就逃走了。

深更半夜的,孙某一个女子也不敢去追,只好先放走了偷鸡贼,怕小偷返回来,自己和女儿反而会陷入危险地带。

天蒙蒙亮的时候,她急忙下床查看鸡圈,果不其然又少了4只鸡!

这让她既是心疼不已,又怒火中烧。

但她想着,自己已经发现了这小偷一次,他估计不敢再来了。

不过,之后的事情发展明显出乎了孙某意料。

之后的几天孙某仍是对偷鸡贼耿耿于怀,每天晚上辗转反侧常常只能睁着双眼挺到天明。

她想要报警抓住这个坏良心的小偷,让他把鸡赔给自己,可是自己也没有证据证明是谁偷的。

无奈之下,她准备买点鞭炮放在家中,想着小偷要是还敢来,抓不住他也要吓唬吓唬他。

谁知,事态又向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了。

二、偷鸡不成,反丢性命

就这么过了10多天,孙某晚上睡觉时,再次听到大狗在外狂叫。

正如孙某所料,黑漆漆的院中又出现了一个佝偻的身影,孙某立马悄悄拿起买好的鞭炮,点燃后“嗖”地扔在了院子里。

鞭炮的声音在空旷的夜晚显得特别的响亮,火光还一闪一闪的,就是熟睡的猪听见了都要抖三抖。

鞭炮响过后院子里没了声音,孙某想着这小贼肯定是被吓跑了,于是便呼呼大睡了。

终于睡了个踏实觉以后,一大早,孙某起来还没伸个懒腰打个哈欠,就看见了让她震惊的一幕。

院子里直挺挺的躺着一个人,这让她吓了一大跳。

她看那个人铁青着脸,对着他喊了好几声,对方仍是一动不动,孙某就赶紧报了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很快确定了死者身份。据周围的邻里说,这小贼胡某平时就爱小偷小摸的。

现场留下的痕迹被警方侦查一番后,再结合孙某的口供,证据确凿。

可以确定,胡某之所以会出现在,就是为了偷孙某家里的鸡。

据调查显示,胡某之前就偷偷拿过几只来路不明的鸡回家,拿回家的时间与孙某所说丢失鸡的时间完全吻合。胡某的家人居然也知道胡某的小偷小摸,但他的家人从没有制止过他。

因为胡某身体上没有任何外伤,后来经法医鉴定发现,他是被鞭炮声引发了原有的心脏病,活活被吓死的!

最后,警方把这起事件认定为意外事件。

三、不依不饶,索赔50万

原本以为这件事就画上了尾声,孙某的丈夫也因为发生这样的事情,暂时回家陪家人几天,好好照料妻子和孩子的情绪。

可是胡某的家属不干了,过度悲伤的他把孙某告上了法院,向他们索赔50万,还指责孙某是杀人凶手,要她坐牢付出代价。

他们认为,偷鸡虽然不对,可是鸡值几个钱?胡某可是死在孙某院子里的!无论如何孙家都要承担责任,还要赔偿资金!

但孙某认为她只是想吓吓小偷,让小偷不敢再来家里作祟而已。

她的目的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而已,有什么错呢?

这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偷个鸡把命给搭进去了。胡某家属向孙某索赔,孙某究竟要赔偿50万吗?这一切都要看法院如何裁夺了。

«——【·以案释法·】——»

一、胡某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胡某偷鸡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因为胡某已经因为猝死而身死,所以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二、孙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吗?

从表面的调查结果来看,孙某放鞭炮所以导致了胡某受惊,从而引发他心脏病发作猝死,这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法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包括:必须要有过失的行为,主观上对死亡的结果均出于过失。而法律上规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来看本案中,孙某与胡某事先并不相识,也不知道对方患有心脏病,她并不想故意害人。

而孙某放鞭炮的行为只是想要吓跑小偷。她主观上并不想害人,只是不想让偷鸡贼继续霍霍自家养的鸡。

孙某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胡某因病猝死加上盗窃纯属意外。

由此,法官判定孙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驳回胡某家属的诉讼,胡某的家属不服法院判决,多次上诉,均被法院驳回。

他们已经认定孙某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还属于受害者,胡某家属的索赔不占任何理。

胡某因受到惊吓导致意外死亡的情况,是因为他本身患有心脏类疾病,这与孙某的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此案的判决一出,让很多密切关注此事件的群众,直呼大快人心!

这些判决足够的硬核,无不释放着强烈的司法信号和法治理念,维护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结语·】——»

现实生活中,像胡某一样的人并不少见,他们并非真的穷得揭不开锅,甚至家里条件还可以。

他们大多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偶尔偷一次无关要紧,但偷和黄赌毒一样,是有瘾头的,他们渐渐就染上了好逸恶劳的恶习。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一个人放纵惯了,小的过错也可能引起大的后果,就像本案中的偷鸡贼,只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结果却丢掉了卿卿性命。

7 阅读:3152
评论列表
  • 2023-12-25 12:51

    偷了这么多鸡不用赔钱吗?

  • 2023-12-25 16:26

    死者家属最该死,明知他偷东西都不阻止,还任由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偷,如果阻止他还会有后面发生的事吗?

  • 2023-12-25 14:25

    不赔被偷家庭的精神损失费吗?

  • 2023-12-25 23:54

    偷者有理,还有恶人先告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 2023-12-25 13:50

    判決正確👏

  • 2023-12-26 01:15

    好在还有正义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