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能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若婆家人对女子的殴打行为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婆家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包括轻伤、重伤和死亡。
然后是虐待罪,如果婆家人对女子的殴打行为是长期的、持续性的,并且女子属于家庭成员中的被虐待者,那么婆家人可能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最后一个可能的罪寻衅滋事罪,若婆家人随意殴打女子,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此罪名的适用需根据具体案情判断,如是否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殴打他人等。
在李律师看来,该案件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家庭暴力事件,不仅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个人尊严和权利,也挑战了社会公序良俗。它暴露了家庭暴力防治体系的漏洞,提醒我们家庭暴力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解决的社会问题。此案应引起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推动法律完善和执行力度加强,同时鼓励受害者勇敢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