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大邱地方法院西部支院刑事1部以涉嫌杀人罪对A某进行了终审判决。今年5月8日父母节这天,A某和父母一起去了弟弟夫妻生活的大邱某公寓,她在此处将11个月大的侄子B某扔出窗外致其死亡。
据悉,A某曾因反社会性格障碍(精神变态)倾向和抑郁症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某个瞬间开始,A某认为家人会折磨B某使其痛苦地死去。但是A某发现,B某生活得并不悲惨,所以她就下定决心要杀害他,让他舒舒服服死去。于是,A某在包中放入凶器,事发当天与父母一起前往了弟弟家。但是A某考虑到如果用凶器犯罪,会被周围人发现并失败,所以她决定更换杀人方法。据悉,她对在房间里照顾侄子的自己母亲说:“我也想抱抱他。”接着,等自己母亲短暂离开后,她就锁上房门,犯下罪行。
检查机关要求法院判处A某有期徒刑20年,并佩戴10年电子追踪装置,接受5年保护观察。检方就求刑原因表示:“请考虑A某的犯罪对象是脆弱的B某,她是有计划犯罪。她出院后没有按时吃药且病情恶化。而且B某的母亲要求严惩凶手,今后她随时对其他受害者犯案的可能性很高。”在最后辩论时,A某表示了:“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