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的黄先生,面对女儿33岁时的精神分裂症,毅然决然地捐出了自己100万的积蓄。在追回捐款的过程中,黄先生只成功追回了50多万,剩余的40万款项则卡在了一个名为灯塔慈善救助基金会的账户中。黄先生正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律师指出,由于女儿当时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因此其捐款行为无效。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网络捐款平台监管的广泛关注。
江苏南通的黄先生,面对女儿33岁时的精神分裂症,毅然决然地捐出了自己100万的积蓄
“我已经把钱给我的‘美美’买了包包了,我怎么退啊。”黄先生无奈地表示。他认为,基金会既然是以做善事为目的,那么对于一个有特殊病人的家庭,理应给予帮助。他庆幸没有将钱捐给寺庙,否则可能连一分都难以追回。黄先生提醒大家记住灯塔慈善救助基金会,他直言这种机构并非真正的慈善机构,而是像吸血鬼一样吸取最需要帮助的人的血。他指出,精神病患者是最需要捐助的人群之一,而灯塔慈善却在吸他们的血。
黄先生表示,由于女儿当时处于患病期间,其行为无效,因此他可以起诉基金会,要求返还捐款。他认为,慈善机构应该如数归还这笔款项,而不是占为己有。对于律师费用,黄先生认为可以自行向法院申请判决捐款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前提是证明这笔钱是他自己的,而非女儿的,并且没有得到他的授权委托。这件事再次提醒我们,慈善机构并不总是那么慈善。捐款者如果患有精神病,其父亲想要追回捐款,理论上应该是一个简单的事,但实际上却变得非常复杂。这让广大民众对慈善机构产生了新的认识。
基金会方面表示,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收到捐款了,也有很多开支。他们质疑,既然是自愿捐款,为何这笔钱不归还呢?捐款者有这样一个女儿也是没有办法的,对此表示困惑。他们甚至认为,这样的钱也敢吞,一定要让它吐出来。基金会把法拉利的首付都交了,他们也无能为力。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最好在捐款前三思而后行。如果捐款者确实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山西灯塔慈善必须无条件将所谓的“捐款”全数退还给家长。建议以家长名义捐助二万元,以避免走上自诉程序。
捐款不应该被视为白送,一旦进了虎口,想要再吐出来就难上加难。黄先生的案例让我们看到了慈善机构的另一面,同时也提醒我们,在面对捐款时要有清醒的认识,避免陷入类似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