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一个冬天,17岁的高中生高明在放学路上被同学指使的混混围殴,重伤后又因医疗救治不及时死亡。
打人的是未成年,施暴者最终只赔偿了3000元,而主谋甚至未坐一天牢。
对于高明的父亲来说,这样的结果非常不公平,难道就因为对方未成年,就可以践踏人命,逍遥法外了?
高明是一个普通家庭里被宠爱的孩子。
他聪明开朗,成绩优异,家境优渥的他没有一点纨绔子弟的骄纵。
他的父亲高德隆原是部队退伍军人,后来因努力工作成为一家公司分公司经理,家里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日子过得宽裕且幸福。
为了庆祝儿子的“成年”,高德隆送了一辆昂贵的凤凰牌自行车给高明。
在那个年代,拥有一辆高档自行车非常亮眼,这引起了同学王星的不满。
王星出身普通家庭,平时最看不惯家境好的同学,更何况高明人缘又好,成绩还出色。嫉妒的心理让他开始冒出坏主意:他带着几名社会上的混混,拦住了高明放学回家的路。
六个人拳脚相加,甚至还用棍棒和砖头砸向高明的头部。
混混们逃跑后,高明忍着剧痛回到家,他的狼狈模样让家人吓得不知所措。
“到底怎么回事?谁干的?”高德隆一边问,一边拨打120。
高明捂着头,只低声说:“没事,我摔了一跤。”高德隆不信,立刻将他送往医院。
要命的是,医生并没有认真检查,仅简单包扎伤口后就让他们回家观察。高德隆虽然心里觉得不安,但医生很是轻描淡写,这让他暂时放下警惕。
然而第二天,高明就因剧烈头痛和呕吐再次被送往医院,这一次,医生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已为时过晚。
手术拖延,抢救无效。
短短几天后,高明因脑出血和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那一刻,高德隆的世界崩塌了,他从悲伤中挣扎出来后,立即报了警。
可法律的判决让他更为愤怒,混混们以“未成年”为由被轻判,主谋王星则因“未参与实际殴打”仅赔偿3000元便摆脱了法律的制裁。
看着罪魁祸首们肆无忌惮地恢复正常生活,高德隆心里的仇恨一点点滋长。
儿子没了,母亲于凤英整天抱着儿子的遗照哭的撕心裂肺,没过多久,母亲的精神就出了问题。
这彻底让高德隆绝望了,愤怒的他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怒火,为了找到一片能够安宁的地方,他去了寺庙,但是没想到,即便在避世之地也没能让他静下心来,反倒是让仇恨一天天的滋长。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报复凶手的方式,但他并没有立刻行动,而是将满腔怒火压抑在心底。
三年后,当他偶然在街上看见当初参与殴打高明的一名混混时,仇恨彻底被点燃。
那个混混不仅没有一丝愧疚,反而大声说:“我们已经坐过牢了,你还想怎样?”
这句话犹如一记闷棍,将高德隆的痛苦彻底打散。他开始暗中调查当年的施暴者以及王星的近况。
他发现,除了几人因表现良好提前出狱外,王星的生活几乎未受影响,甚至在父母的帮助下过得比以前更好。
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可以开始了。
他利用曾经在部队学到的爆破技术,制作了7枚定时炸弹,并将其伪装成礼品盒,逐一放置在施暴者及其家人的门前。
在他的认知里,这些炸弹应该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将那些人彻底拉入地狱。
但现实总是不如预期,部分炸弹因意外原因未能引爆,而成功爆炸的几枚也仅造成了房屋损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当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后,高德隆意识到事态已经失控。
他尝试用手枪自杀,却因自制武器卡壳未能如愿。最终,他在朋友家被警方抓捕。
面对审问,高德隆没有任何隐瞒,他承认了所有犯罪事实,并在法庭上说道:“我的儿子死了,而那些人还能继续活着,这公平吗?既然法律不能为我儿子讨回公道,我来做。现在失败了,我愿意接受一切后果。”
案子被报道后,有人同情高德隆,认为他的愤怒和复仇情绪完全可以理解,也有人批评他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更可能危害无辜生命。
但无论人们怎么看待,高德隆的行为终究没有改变任何事实。
他被判处死刑,并在2005年执行。
或许,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让法律既保护未成年施暴者,也能为受害者家庭讨回公道?
这些年来,因为校园暴力而家破人亡的不在少数,为什么总是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那些施暴者在伤害了别人以后却往往得不到实质性的惩罚,这会不会给他们一种犯了错不用担责的错觉?保护未成年人没有错,但这个度是否还有待商榷?
这并不只是一个家庭的故事,它关乎我们每一个人,希望在未来,能少一些这样的悲剧。
参考资料:疯狂被仇恨点燃 西安1-27系列爆炸案揭秘(组图)------新华网
西安特大系列爆炸拖死“的哥”案主犯被执行枪决------新华网
儿子命丧7少年 炸药报复7家人------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