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一定要把照片拍好的念头,时时刻刻想着要拍出好照片,只要举起相机,就想一定要拍下特别好看的照片,这样能拍出好照片吗?
我认为摄影是即时的,但是欲望是无穷的,是随着快门的每次释放而再次充能的。
当我走上街头,就是要去寻找刺激,无法忍受规规矩矩地拍摄,所以很多时候,为了欲望的满足,常常把手随意一挥,把镜头大致对准拍摄对象那边,看不看取景器都无所谓,就这样摁下快门,接着装做什么都没做那样「无辜地」溜走,整个过程中从来不停下脚步。
我摁快门,为了捕捉和充实自己的欲望,我找到了自己在街头寻找欲望的方式。
因为某片光影特别好看,所以为了所谓构图而要等待一个人从光影中经过——为了这样的目的拍摄照片,进行长时间的等待,甚至等上一天,然后终于——kacha!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这个我是做不到的。
我是鄙夷这样的行为的,这样的行为会让欲望消失,会让情绪变得粘腻不爽快。
Don't think, feel.
脑子里可不会存有「我这个动作、衣服穿得是不是专业」这样的念头,同时也不能存有「我才不要做专业的动作,穿专业的衣服呢」这样的想法。
这叫双边不住。
不同的形式是不同的欲望的展现,核心是通过最能捕捉欲望的动作捕捉欲望。
我最近正打算买一台小的折叠变速车,骑车出去拍照呢,觉得骑着车,好像看见了更多东西。
我眼中的世界,世界中的人,都是光着,赤裸着走在街上的,到处都是欲望,站在一个地方待上很久,不会觉得自己错过了更多欲望吗?
但是偶尔也会这样做。沥青路被太阳照的像面粉一样白的时候,有人走过,把影子在面粉中间画了一道,我也会kacha-kacha地摁下几次快门,但不会待很久,十秒钟最多了,然后离开这个场景前,随手一挥,朝着拿相机的手的一边,随便地摁一次快门,算是对自己来这儿做了一个总结,那个意思:(这个地方)去死吧。然后马上把头扭到另一边。
欲望,是一个稍纵即逝的东西,我在追逐不重复、一个接一个的欲望,如果双脚站住了,甚至坐在了某个地方,那我可能就提不起一点儿摁动快门的意思了。
——有人会说,你在这里匆匆走过,以为拍到了好的景色,满意的景色,但其实呢,如果你再等一等,就会见到更好的景色。
——那我会说,你说的没错,但是如果我走到那里时,正处于兴奋的状态,那么我是不会停下脚步的,那个地方很美,那我就在那个地方循环地走很多遍,直走到心里说「去死吧」的时候。
全凭感觉决定去留,这期间也许会频繁地举起相机,半按快门后却很可能什么都不拍。
相机的自动测光怎么也达不到我希望看到的曝光效果,那我要趁着没有恼羞成怒赶紧离开,一处景色很重要吗?
我还要问,为了要找到世界上绝无仅有、几千年一遇的景色而等待,抱着这样的心态才拿出相机、举起相机的话,真的是在摄影吗?
要摄影,总是要出去,总是要拍到些整理时才发现是「空无一物」的照片哪。
走上街头,摁动快门,在那个当下获得了欲望的满足,随即,这个场景的欲望马上就消失,再也抓不到了,如果在那时不摁下快门的话会怎样?
面对擦肩而过的裸露腿的美女,不对着她们摁下快门,不仅会不爽,甚至会胸闷气短,感到沮丧,觉得自己是一个痿人。
所以,拿起相机,就接受了一个赌注,要么克服自己的恐惧和羞涩,对着欲望的实体摁下快门,要么就会被这台无法对准欲望的相机折磨得更加心力交瘁。
这里,我并不是说相机是一种有危害的怪物,而是,希望你能抱着这种心态走上街头,毕竟,你怎么会没有欲望呢,没有欲望的人,也许有,但我不信。真的有吗?那可要离他远远的。
另一面,摄影能最快捷地记录欲望,保存欲望,摁下快门之前,一直绷着劲,终于——kacha!才能松一口气,如果实在不爽,那就狂摁快门,kacha!——kacha!——kacha!——
直到你的欲望得到了释放。
从这点看,写作和摄影之间就存在差别。
偶尔有个特别好的念头,可是没有条理就写不出去,——因为没有条理,就会无法尽兴,就不会感到兴奋,为此就要苦想开头要怎么写才能切入进去。
但在写的过程中,很多杂七杂八的念头又会涌进脑子,不记下来不行啊,可是手根本跟不上大脑,于是不得不放缓敲击的频率。
受困于无法直截了当、准确地在文档里呈现想法,只能快慢不匀地撑到文章最后成型才能松口气,而不能通过疯狂的敲击键盘而释放欲望。
但也有相似的地方。
一,整理文章,整理照片。
整理时,会发现很多地方还可以润色,还会让自己觉得意犹未尽,还是会觉得很爽,甚至能感觉到当时写下这篇文章时的情绪,重温的感觉;
随手一拍,只用欲望「贴近」欲望的实体,于是照片反映了我那一刻真实的欲望,整理时,那双腿,那个人,仍然如初见时那样鲜活。
二,拍照的角度,写作的角度。
写作时把文本文档放在屏幕的左边,右边,或是中间,于是头会怎么扭,都会带来不同的写作体验;
拍照,不同角度,不同感觉,更不必说了。
这是相似的地方。
不同的地方,写作要想爽,只能静止,而摄影要想爽,对我来说,是一定要动起来的。
我觉得要想写得爽,还是要像拍爽了那样改进自己的写作方式,比如打了错字,先不要管,后面再说,重要的是当下的感情和欲望有没有得到抒发,这就决定了后续的写作是不是能顺畅,不能打断这个状态呢。
所以,敲键盘,要敲得整个手臂都要飞起来才对,要狠狠地敲击键盘,甚至用拳头捶。
最喜欢的,是在不同的键位上来回跑,最恶心的,就是删除重打和连续打相同的字母,这是最恶心的。
摄影大概也是这样吧,最恶心的,就是站在一个地方连续地毫无意义地摁下快门。
要把敲击键盘变成行走,把写作变成摄影。
所以,相同的感觉,导致我比较喜欢吃的食物就是煮的甜玉米。
甜玉米,不可能啃得干净的,狠狠地咬上一口,能咬下多少就咬下多少,嘴离开玉米的时候,会发现还有些玉米芯留在上面,这个时候,不是用牙齿一小粒一小粒地挖走它们,而是留着,等啃下一口的时候再把它们啃走,风卷残云,不思量。
这篇文章,就是在啃玉米的时候想到的,啃玉米的动作,和思绪的流动,简直无法分离,最后,终于啃完了这颗玉米后,坐在电脑前,敲下了这些字。
玉米多汁,思绪就被汁水冲灌得四处游动,到处发散,玉米粒几十粒连成一片,一口都吞进去,变成了思想,流动在头脑里,使头皮发热。
不吃得如此狼狈、原始、疯狂、不管不顾,是想不出这篇文章的主题的。
彬彬有礼地吃东西,品尝食物,点评滋味,喝水漱口,那真的是吃东西吗?
思想、欲望如倒灌的河,河之水天上来,没有饕餮大口怎么承载得住。
就像在你十八岁的时候,给你一个姑娘。
你不知道具体要怎么做,但是你有欲望,有了机会就要释放你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