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元和
王元和(1916-1997),江西省安福县人,享年81岁。
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被编入红军并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乡儿童团团长,县苏维埃通信员,红3军团第4师政治部宣传员、第11团政治处青年干事,军委警卫连指导员,红军援西军第4军第10师政治部保卫科副科长,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员;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和红一方面军长征。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129师第386旅政治部组织科干事,“抗大”第二分校直属队总支书记、直属队政治处主任,八路军晋察冀军区第4军分区第36团政委(团长罗华明),晋察冀军区所辖冀晋军区第4军分区第47团政委。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晋察冀军区第4纵队政治部民运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华北军区补训兵团第4旅政委(旅长张鸿烈),北平纠察总队训练总队副政委(总队长吕展【少将】,政委郑旭煜【少将】)。

张鸿烈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解放军公安部队北京总队副政委(总队长吕展,政委刘福【少将】),公安部队军政干部学校副政委(1951-)、第一干部学校政委,公安部队天津总队政委(总队长贺炎藩【大校】),公安军内卫第3师政委(师长白寿康【少将】),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兼武警部队(含公安部队)河北省总队政委(厅长兼总队长张明河)。
1971年至1978年,任天津警备区政委(司令员王一)。
1955年被授予解放军大校军衔,1962年晋升为少将;先后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夫人柯林,生卒籍贯不详。

张明河
注:
罗华明(1915-1943),江西省吉水县人,著名抗日英烈。
张鸿烈(1912-1970),河北省泊头市人,后任山西水利工程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