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对我的求助置之不理,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芝士说法 2024-01-25 00:20:03

生活中,我们为了保护或实现自身的权益,往往会向行政机关申请或求助。

比如,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要求行政机关及时介入进行查处,保护自身财产权;又如遇到抢劫,及时报警请求警察介入;还如,想成为一名律师,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许可,等等。

如果我们的求助或者申请,被行政机关拒绝或者直接无视,那么我们该如何救济呢?新《行政复议法》第11条明确:“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方式进行救济。在救济过程中需要注意:1、必须提出我们“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相关证据。如:申请书、举报信、投诉电话等,证明我们确实向行政机关申请过,而行政机关未履职或不完全履职。当然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比如我们遭遇抢劫,而警察就在旁边,此时我们无需申请,警察应当主动履职侵害不法行为发生而无需申请。2、要求履职的行政机关必须具备法定职责。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的职责

3、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拒绝履行即以明示的方式(口头或书面)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即履行不完全或不符合法定职责的要求,不予答复即直接无视,这几种情况都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寻求救济,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后,会责令行政机关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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