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错程序空转:法治中国必须突破的正义梗阻

振惊唐吉诃德 2025-03-03 21:55:22

编者按:一起错案,两次人生。当聂树斌案在21年后终于昭雪,人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年轻生命的陨落,更暴露了司法纠错机制在事实面前的艰难跋涉。近年来,随着呼格吉勒图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冤错案件的平反,司法纠错程序空转的困境愈发凸显。这种程序空转不是简单的“机械故障”,而是深嵌在司法体制中的系统性梗阻,折射出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深层矛盾。

做有温度有深度的文章刊发者。

作者:胥爱明

程序空转的体制性症结

现行纠错程序呈现出明显的"自循环"特征。某省高院统计显示,近五年受理的申诉案件中,仅有0.3%启动再审程序。这种数据背后,是司法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制度悖论。刑事申诉案件往往由原办案机关先行审查,这种"自我纠错"机制犹如要求医生自己诊断手术失误,天然带有维护既判力的倾向。

责任倒查机制异化为纠错阻力源。某地方法院调研报告显示,85%的法官坦言"错案追责压力直接影响申诉审查"。当纠正错误意味着否定同僚甚至自己的职业判断,程序空转就成为集体无意识的生存策略。这种责任链条的逆向传导,使得纠错程序异化为维护司法面子的"裱糊工程"。

司法系统的封闭性形成纠错真空。某学者跟踪研究20起重大冤案发现,平均需要经过7.3道内部审批程序才能进入再审。层层审批构筑的"程序迷宫",不仅消耗着当事人的时间与希望,更在制度层面消解了纠错程序的正当性。这种封闭运行模式,使得外部监督犹如隔靴搔痒,难以触及实质问题。

程序空转背后的深层逻辑

司法理念的错位导致价值排序失衡。某中级法院法官访谈显示,超过60%的受访者将"维护裁判既判力"置于"个案正义"之上。这种群体认知的形成,源于司法系统长期将"不折腾"视为稳定基石,却忽视了正义迟到对法治根基的腐蚀。当程序安定性异化为拒绝纠错的挡箭牌,司法的终极价值就在这种错位中逐渐迷失。

许多冤假错案在这种程序空转中,酿成社会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绩效考核机制催生扭曲的司法政绩观。某省检察系统内部文件要求"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不低于95%",这种数字化管理直接导致办案人员将驳回申诉作为优先选项。当纠错数量成为政绩减分项,程序空转就转化为理性的职业选择。这种制度激励的逆向调节,使得纠错程序沦为绩效考核的牺牲品。

司法专业主义异化为技术官僚主义。在某起商标争议再审案中,法官用27页裁定书论述程序问题,却对核心证据瑕疵避而不谈。这种"技术性驳回"现象,暴露了司法专业主义向技术官僚主义的蜕变。类似的“技术性视而不见”在诸多刑事案件的判决书中,对证据的采纳采取双重标准;对可能证明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视而不见;这已经在诸多媒体披露的案件中成为共性。这就让“疑罪从无”的法治思想被架空。当法律程序沦为拒绝实质审查的工具,司法的专业判断就异化为逃避责任的精致借口。

突破程序空转的制度重构

构建多元化的纠错启动机制已成当务之急。借鉴英国刑事案件审查委员会模式,建立独立于法院系统的申诉审查机构,或许能打破当前的自查困局。某试点地区引入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参与申诉审查后,再审启动率提升3.2倍,这证明外部力量介入能够有效激活纠错程序。

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深化精细化设计。某地方法院推行"过错分级认定"制度后,法官对待申诉案件的态度发生显著转变。将"一般工作瑕疵"与"重大过错"区别对待,建立容错纠错的正向激励机制,才能消除办案人员的后顾之忧,使纠错程序回归其制度本源。

司法公开机制亟待突破形式化窠臼。浙江某中院将申诉审查过程全程留痕、动态公开后,当事人对审查结果的认可度提升45%。这种"阳光司法"实践表明,只有将封闭的审查过程转化为可视化的正义生产流程,才能重建公众对纠错程序的信任。

作者曾关注的于建案,相关部门表态“据实汇报”后,相关部门启动核查。但核查的重点是否是案件已呈现的焦点?核查进展如何?这些当事人关注的重点却成为某种暗箱。当事人家属对核查结果表示担忧。

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方位,纠错程序空转现象犹如一面多棱镜,既折射出司法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就,也暴露出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破解这个难题,需要司法系统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进行自我革命,更需要整个社会形成维护司法公正的合力。当纠错程序真正成为输送正义的通道而非程序空转的秀场,法治中国的根基才会更加坚实,每个人才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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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惊唐吉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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