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襄阳、宜昌、荆州、荆门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此次协同立法坚持法治引领,以水系为脉络、以流域为整体,打破了行政区域壁垒和制度藩篱,协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介绍,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开创了针对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先河。
此次协同立法将推动《湖北省域战略规划》落实落地作为重要目标,将战略规划相关要求和精神细化为具体措施,凸显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四水共治”,将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理念贯穿协同立法全过程,以流域为单元,以综合治理为着力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域,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四水共治”,切实守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底线。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守疆介绍,此次协同立法,四地条例都设置了“区域协作”专章,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沮漳河流域联席会议机制、监测网络体系、突发事件预警和协同处置机制、协同执法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监督协作机制等制度机制。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运春说,四地协同立法有利于从立法层面建立对沮漳河流域统一管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华介绍,四地条例秉持系统治理理念,重点从加强沮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以“四水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郑治军介绍,省水利厅将和地方水利部门一道,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和水行政执法,推进综合治理,全力推动条例落实见效。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晓洁介绍,将从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健全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实施生态环境协同执法等方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记者/柯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