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吏》读书笔记28:秦国竟然是官不聊生?

小草读书 2025-04-29 13:09:21

其他朝代,都是对百姓狠,对官吏松,为官者中,吃好处拿回扣的硕鼠数不胜数,朝廷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搞出”养廉银“”火耗“之类的东西来。

且一人做官,往往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家人也可以沾些好处。

唯独秦国脑路清奇,不仅对百姓特别狠,对官吏更狠,简直像防贼一样防着……

秦国的官吏管理体系以法家思想为核心,强调“严刑峻法”“以吏为师”,对官吏的管控之严堪称古代中国之最。

秦国统治者将官吏视为“工具”而非“治人者”,甚至以防范罪犯的方式监督官员,导致官吏群体压力极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贪污受贿:即使受贿仅值一钱(约0.5克铜),也要“黥为城旦”(脸上刺字后服苦役)。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记载:“通一钱,黥为城旦。”

2、文书错误:公文抄写错漏、印章使用不当,轻则罚甲盾(经济处罚),重则罢官流放。

3、失职连坐:下属犯罪,上级官吏若未及时察觉,同罪论处。例如《效律》规定,仓库粮食短缺,主管官吏需全额赔偿。

4、禁止官吏经商:官吏及其家属不得从事商业活动,违者没收财产。

5、限制社交范围:官吏不得私交外国使臣,违者以“间谍罪”论处。

6、财产申报制度:官吏需定期向“御史”上报家庭财产,隐瞒者视为贪污。

7、同僚连坐:同一官署的官吏若有人犯罪,其他人未举报则集体受罚。如《商君书·赏刑》强调:“周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

8、家族连坐:官吏犯罪,其父母、妻子、兄弟可能被罚为奴隶。例如《史记》记载,李斯被赵高陷害谋反后,全家“夷三族”。

9、御史系统的垂直监控: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派“监御史”,专门监察官吏。他们可直接向皇帝汇报,无需经过郡县层级。监御史常以“微服私访”方式突袭检查,官吏如接待不周即被弹劾。

10、鼓励民间告发官吏:百姓举报官吏违法可获重赏,甚至能直接取代被告发者的职位。《商君书·赏刑》规定:“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导致官吏人人自危。

11、“上计”制度的残酷性:官吏每年需向中央提交辖区人口、赋税、刑狱等数据(称“上计”),未达标者立即罢免。秦简记载,某乡啬夫因少收10石粮食被罚戍边。

12、“公器私用”的重罚:秦国明令禁止用公车载乘家属:“以乘车载女子,可(何)论赀二甲。”二甲的钱,都够买匹劣马了,用公车带妹子飙车的代价竟如此之重,所以秦吏们大多不敢犯禁。

13、公款吃喝罪:比如说口粮,什么级别、爵位的官吏的每天口粮是多少,都有规定,每个月会按量分发到各个亭舍,要是有人冒领,便要受罚。用公款请客吃饭,在秦国有很大风险。

想到后世,没了公款吃请,公车回家过年不可以了……惹得地方官员怨声载道,那叫一个群情愤慨啊。他们觉得这是在砍自己的福利,最后连“这样下去,谁还肯当公务员”的抱怨都出来了。

这个延续到现代还屡禁不止的问题,居然在秦国被解决了,真有点滑稽。

由廉入贪易,由贪改廉难,但“官不聊生”的情况下,平头老百姓却在拍手称快。

而秦对廉政的重视,比之后世,有过之而无不及,《为吏之道》上那句“清廉毋谤”,秦人的确是在认真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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