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鞅变法起,与军功爵相匹配,秦国就实行“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制度,称之为”名田宅“制,也就是根据不同的爵位,占有不同的土地和房宅、奴隶。
本书中关于底层人的房屋介绍,有很多处,我这里主要选择了三处描写比较详细的。
第一处是黑夫家。这是很普通的农场住宅,不算最差,但也不是最好的。
黑夫家是标准的公士宅基地,比普通士伍的家大点,却又不如里正、田典家远矣,但宅外的空地也没有浪费,种着二十来株桑树。
绕过光秃秃的桑树,来到院墙外,却见这墙约六七尺高,露着和有稻草的黄泥在外,没涂墙灰。
木门低矮,也不知多少年没整修过,风吹雨打,崩裂出不少细缝,漆也掉了大半,于是黑一块、白一块,成了一张大花脸,看上去很不体面。
厨房后门通向后院,迈过门槛就能看见一小片菜畦,烧饭产生的草木灰洒在菜畦里做肥料。。
菜畦左边是堆满木柴的茅屋,右边则是小小的谷仓,一人多高,十余步见方的小土屋,里面存储着一家人整个冬天要吃的谷子,还有来年的种子。柴房和谷仓中间则是水井,这是最害怕着火的两个地方。
第二处是阎丈家,这是一位退休老吏,他的爵位是不更,这是秦国爵位的第四级。他家就是比里中的里正、田典家也要豪华的住宅。
阎丈家有高达一丈的墙垣,染着白灰,上面覆盖着崭新的瓦当,大门染着炫目的红漆。
入门西面是马厩、鸡埘;东面沿着墙开垦出一片菜地,用土垄分成了几块,种着葱韭;正面则是一个堂宇,大概是用来会客的。
第三处黑夫升级到第7级的“公大夫”,按照规定可以占有9顷田,9宅。
1宅为30步见方,秦国一步约为1.3米,九宅便是一万多平米的宅基地,将近三十秦亩,远远超过了一般人家的“五亩之宅”。
最终黑夫得到了城郊的一处庄园。
这座庄园矗立在县城东郊一片膏腴田地之中,远远能看见其高屋建瓴的黄黑轮廓,黄色的是墙垣,黑色的是屋瓦。
走进望山式的院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四层高的望楼,楼顶是四面出挑的哨亭,亭上内置鼓,当为打更报警之用。
再往前,就是二门,二门亦建有相对的两座三层角楼,既可远望,也可从中射箭、开弩。
进了二门,就到达一个纵向主院,正面是一座朝南开敞的厅堂,众人进去以后,发现里面窗户四开,空空如也,十分敞亮。
正堂东西两侧建庑,堂后便是后院了,首先是一个宽敞的天井,种植树木,安设亭台,并挖掘了一个小池塘。
这是供游赏的园林,与园林一墙之隔的,是几个供人居住的小院落,这便是主人的居所了,基本上每个人都能分到一个小院,还空出了不少……
除了主人宴饮居住的前后两院外,这庭院两侧、后方还有许多附属建筑,比如建在东面的厨房、仓楼、水井,那仓楼很高大,足够储粮千石!
而西面,则是桑林、果园和菜圃。桑有近百株,可以想象,春天里养蚕抽丝,完全可以实现自给自足。果园亦有数十棵,有梨、枣、梅等南郡常见的果树。
在后院之后,与厨房、粮仓相连的地方,还有一些低矮的建筑,除了马厩、牛圈外,还有些昏暗的土屋,如今都空着,这里是给庄园的奴婢们住的。
总体来说,秦国时,普通人住的基本上都是茅草房;只有有了一定的身份地位之后,才能有更好的住房,这些住房基本上都是木质的房子。
其实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几千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就算是后世出现的砖瓦房,那也是只有少数人才能住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