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修改,已在坊间流传日久,2025年真的会修改吗?
一、修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法理依据
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布,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上述《决定》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第三条。该条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的“科技”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
第二款的内容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这下清楚了!为什么2024年高新认定已经划归工信部管理,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一直未修改的原因——上位法未修订,工信部就无法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制定部门。
《决定》从2025年1月20日开始实施,意味着2025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由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而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制定部门没有工信部!
所以,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由上述四个部门共同制定新政策!
二、可能修改的事项
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2016年发布的,到2024年已经执行了9年,正好经历了3个认定周期。9年时间,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认定政策修改也确实势在必行。
基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对未来科技发展的要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可能(仅仅是猜测)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
(一)强化研发项目的认定
现有的认定指标中,没有研发项目的认定。但专家在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否决研发项目达到否定研发费用的效果,若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也无法通过认定。
从已经公示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实际情况看,研发费用不达标确实是一个常见原因。但这个不达标有多少是因为研发项目被否决所导致的,无从查起。
不过,从近两年税务机关公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典型案例看,基本都有虚构研发项目的情形。
因此,在新的认定办法中,很可能会把合格研发项目数量的比例作为一项指标予以考虑。
(二)规范科技人员占比
现行政策只规定了科技人员占比的下限(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没有上限约束。
实务中,有些企业——尤其是收入比较高的企业,就秉承一个原则——研发费用不够,人来凑!把科技人员占比提高到60%甚至更高,而且把这些人的人工成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这远远脱离了一般企业的经营实际。
因此,在新的认定办法中,很可能会要求科技人员占比过高的(比如把40%作为上限)企业,必须出具合理性说明。
(三)优化知识产权获得时间
按照现行的政策,只要提交认定材料前取得的知识产权,都属于有效的知识产权。
实务中就出现个别企业为了通过认定,通过中介突击申请(加急)或购买知识产权的情形,其知识产权的“含金量”自然令人质疑。
从近几年的认定情况看,专家确实加大了这方面的审核力度。
因此,在新的认定办法中,很可能会把知识产权的取得时间修改为:截止到认定上年末。
(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数量
现行的认定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的要求较高——平均每年超过5个才能取得较高的分值。
而对科技成果的认定,又通常被局限在知识产权上面。
因此,为了确保科技成果转化能拿到高分,企业就不得不频繁申请知识产权(每年不少于5个)。但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而言,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新成果不断涌现呢?!
因此,在新的认定办法中,很可能会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不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数量标准。
(五)用利润增长率替换净资产增长率
现行认定政策中的净资产增长率存在很大的bug。
一家公司净资产若连续负数,如第一年-100,第二年-200,第三年-400,从常识看也能明白,净资产根本没有增长。但若按政策规定的公式计算,这家公司的净资产增长率为100%!
另外,净资产也是企业比较容易操控的一项指标。企业可以通过调节注册资本实缴时间或增资并实缴的时间,达到增加净资产的效果。
因此,在新的认定办法中,很可能会用利润增长率(利润小于0的,按0计;计算公式中分母为0的,按0计)替换净资产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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