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30年,曾多次获奖的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兴派出所副所长邱建军,在一次处置持刀滋事警情中,遭遇嫌疑人疯狂拒捕,他为保护现场群众和战友,与持刀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导致颈部、腹部等15处被刺伤,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后牺牲。
那件被血染红的警服,无一不在彰显邱建军舍身为民,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可那耀眼的血红色也刺痛着每一个人的心,为何事发时他不开枪还击?
据湖北省公安厅官方回复称,事发时,现场异常逼仄,嫌疑人冯某狂躁地挥舞凶器,其母亲试图上前劝阻,为避免误伤群众和战友,邱建军毫不畏惧冲上前与冯某展开搏斗。
或许这段回复还不能体现邱建军舍身为民,不怕牺牲的英雄豪情,但江汉区公安分局技术中队长胡斌揭露的一个细节,就更具有代表性,那就是事发时,由于嫌疑人突然挥刀乱砍,已经退至一旁房间的邱建军掏出手枪并上膛,可是在冲出去时,发现嫌疑人母亲也在现场,邱建军怕误伤嫌疑人母亲,就没有开枪。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为我们挡风遮雨,负重前行!邱建军完美了诠释了这一句话,但也提醒了所有人,民警虽然是群众的守护神,可他们也是人!
该是时候降低民警处置警情的开枪标准了,让他们能够充分保障自身的安危,不能再那么苛刻,继而出现让人无法接受的牺牲。
为何事发时,邱建军要等到嫌疑人挥刀乱砍,才掏出手枪并上膛,就是因为民警允许开枪的标准太高,再加上把嫌疑人想得太善良。
其实这一类案件,民警经过劝说和警告无效,嫌疑人还是出现过激反应的,那么为了民警和群众的安危,就应该允许直接开枪。
不要总是那么多规定,毕竟谁也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情况,在面对持刀的嫌疑人,就不要那么多顾虑,直接持枪去面对,能劝说就劝说,不能也可以以防万一,而且民警枪在手,嫌疑人也会胆怯,反而更加容易劝说,再不济嫌疑人也不敢乱发狂。
对犯罪分子的仁慈,就是在对自己的残酷,绝对不能用民警和群众的安危,去赌犯罪分子的良知,该开枪时,就要坚决开枪,把一切威胁扼杀在摇篮里。
标题说降低开枪标准,是对生命的漠视。
当时警察那么多人,有盾牌钢叉警棍和手枪,为何制服不了一个人,值得反思,,,
警察也是人,突发壮态下,拿起枪的那一刻想的是自已瞄准的那个人他是否是一个十恶不赦恶人!!!
自己都不能保护的神,何来保护人民,牺牲的不值,希望有关部门的规定修改。
强烈要求改变现有用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