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以后,原来的超标电动车将会被禁止上路,所有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也不得上路行驶,如果出现违规上路的情况,将会受到300~500元的罚款处罚,同时对于拒不改正的行为将会没收车辆。
过渡期结束后,哪几类电动车不能再上路行驶?1.已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已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即常说的超标电动车,这种车辆不符合新国标的标准,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9条的规定,在过渡期结束以后,这类电动车就会禁止上路了,所以说从2023年1月1日起,之前上白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如果继续上路就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罚款等处罚。
2.备案满7年的老国标电动车
在新国标标准推出以前,原来的电动车是符合老国标标准的,当时是上的黄色牌照,不过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已经备案满7年的老国标电动车,也将禁止上路,所以电动车车主们要留意下使用年限,查看是否已满7年,如果满7年了,就不要上路行驶。虽然曾经上了黄色牌照,但是因为不符合当前的新国标标准,继续上路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3.在浙江使用外省车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2023年1月1日起,在浙江上路的外省车牌非标电动自行车,也不能上路行驶。要注意的是,即使外省车牌的车辆未过过渡期,也不能在浙江省道路上行驶,如果继续上路也属于违法行为。
离过渡期结束只剩20几天了,大家的电动车都置换成新国标车辆了吗?
如果还没置换,可要抓紧时间喽,以免过渡期结束,影响上路!
为什么不直接禁止所有车辆,为了所有人民安全强烈要求禁止所有车辆,除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快递车其他一律禁止,其他开发一个地铁所有人都做地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