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分局:无毒驾驶安全出行

风风秀容 2024-04-14 01:33:43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和广大驾驶员的禁毒意识,预防和减少“毒驾”案事件发生。近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组织民、辅警在辖区忻州西站、忻州客运站、驾校、城区主干道等车辆密集场所对往来驾驶员开展严禁“毒驾”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向驾驶员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详细讲解毒品的种类、危害及特征,重点普及吸食、注射毒品对人体产生的强烈依赖性、精神幻觉对驾驶员行车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同时,呼吁广大驾驶员主动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宣传毒品危害,坚决抵制“毒驾”这一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连日来的严禁“毒驾”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使广大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要自觉远离毒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划重点毒驾的法律后果: 1、注销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我国《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规章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发现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领。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2、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因“毒驾”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且负全责或主责,或致3人以上死亡且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0 阅读:0

风风秀容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