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打开手机,就看到上海最大小区的业委会炒掉了小区物业。看到下面许多网友评论还是小区自治好,那么小区自治到底怎么样呢?
上海最大小区的业委会炒掉了小区物业
业主自治踢掉物业省钱又能得到业主们的充分监督,是多么美好啊? 做这个梦的人 请问你愿意成为那个接替物业职能的业委会行政班底吗?你愿意接受业主指指点点和多方质疑, 承受邻居猜忌承担公共责任?而且这些还是不给工资免费服务的。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现实中小区自治就是一个笑话。成立业委会自治后,小区的公共事务基本只有往泥沼发展的,几乎没有变好的。
业主自治的关键,是选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人品好不好,业主们会不会及时交物业费。另外还有给不给业主委员会人员足够的薪水,哪怕当地平均工资。
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各方利益冲突极大,很多事情不谈则已,一谈就会形成利益截然相反的几派人。
1、业主委员会的人品首先决定了自治有没有可能成功的前提。
我以前在的小区,刚交房一年多,就有几个人到处找业主签名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折腾了半年,终于成立了业委会,然后业委会自己找了个新物业公司。(后来才发现这个物业公司是业委会主任的老婆成立的,业委会成员就是物业公司员工,公司根本没有资质)。
因为原物业公司管理并没有明显的问题,而且协议也没到期,所以不能解除合同。新物业公司虽然物业费每平便宜两毛钱,但是所有公共收益都进了物业老板的腰包,不像原物业公布清单并用于业主活动,所以很快被业主们拒绝交物业费(关键是原物业费还必须要交,不然原物业公司到法院起诉业主)。最后闹到小区停水停电,业主无法生活,到政府机关门前闹。政府也没有办法,因为政府无权罢免业委会。业委会成员还和新物业还狼狈为奸(业委会主任和新物业老板是夫妻)阻止业主联合签字罢免业委会,甚至打骂业主,还把电视台叫来了报导多次也没解决问题。最后地方政府感觉影响实在太坏,派驻了临时物业,组织业主签字才罢免了业委会。至此已经折腾了近一年时间,有几个月业主们有家不能回(无水,无电)。
2、要不要给业委会成员付工资是个大问题。如果不给业委会成员付工资,短期可以,但不可能持久。业委会成员有的是兼职还好说,有的是退休后做的。只让付出不求回报肯定不能长久。那么要给业委会成员付工资矛盾就出来了。太低了,业委会成员感觉是侮辱人,不尊重自己的付出。订高了大多业主不答应。那就按当地的平均工资订吧,有的业主就跳出来了“我还没工作在家里呆着,为什么让他干不让我干?”,结果是不欢而散。而且小区的服务也不可能由业委会自己来完成。 比如花草树木的修剪,保安,保洁等,工资给低了招不到人,工资高了就有业主说业委会收了回扣。反正是你怎么做都得不到认可,这还是建立在业委会成员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前提下。如果业委会成员有私心,那么挪用维修基金、买东西高报价等更是防不胜防,业主们就更难满意了。
3、物业费能不能收上来的问题。有物业公司在的时侯,收物业费难。等业主自治了,没有了共同的敌人,业委会和业主之间就又成了敌人。总有少部分人,大部分是从农村进城的新市民,他们根本就没有交物业费的概念。从买房那天起他们压根就没打算交物业费,不论物费高低,物业服务好坏他们都不会交物业费的。对于这种无赖,物业公司管理时可以起诉他们,法院强制执行。业主自治以后,业委会不可能再起诉他们,毕竟都是邻居,谁愿意为了大家的事情得罪人呢?结果这些无赖就一直不交物业费,等于白嫖大家的物业费。时间长了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业主不交物业费,毕竟谁都不想当傻子让别人白嫖。这样下去的最终结果就是业委会辞职,小区无人管理。
过去的经验教训都证明了,除非是特别小的小区,或者是村里的小区(因为有社会关系约束,村委会说了算),赶走物业自治的小区没有几个有好结果的。
我的看法还是小区建立业委会,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互相制约才能真正把小区管理好。但是现实中业委会成员收了好处和物业公司狼狈为奸的也不少。城市小区的管理还需要探索更好的解决之道。
大家怎么看?
很对,人性本自私。
业主委员会无必要就不成立,如物业公司做的太差有必要解除物业公司合同,为合法才可建立业主委员会限定权限只负责解除物业公司合同及善后,至于重聘物业公司可在社区主持下招标选择。这样也避免业主从中牟利。
物业不能炒只要合理收费服务跟上就行,但找业主麻烦的社区就应该炒了不然它还真把自己当成土皇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