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犯到案!福建宁德,5月8日下午4时许,某诊所发生了一起血案。医生郑某的儿子与一名中年男子厮打时,被对方的尖刀刺中要害部位,倒在地上血流不止。随后,男子一不做二不休地冲进诊所,又连续朝着郑某捅刺多刀。瞬间,父子两人都变成了血人。
眼见郑家父子倒在血泊之中,男子竟然又将汽油绕着诊所门口浇了一圈,直到火光冲天时才骑摩托车逃离。幸亏对面的邻居发现及时,用灭火器将火势扑灭,否则这一连排的房子都烧起来,那可真是火烧连营啊。诊所里输液的病患见状也赶忙跑了出去,没有受到伤害。
这男子和郑家父子之间得有多大的仇恨啊!不仅残忍杀死二人,还要连其安身立命的诊所一并烧掉,是报复社会还是有重大仇隙呢?那么,杀人犯罗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
网上各种传言都有,有人说罗某是赌徒,找郑医生借钱未果;有人猜测,是态度不好导致医患矛盾的;其中尤以“男子是郑医生妻子的侄儿,系长期吸毒人员,因为借钱不到而心生恨意,所以才对其痛下杀手”的版本最为流行。
5月9日,警方公开悬赏5万元缉凶罗某。5月10日9时许,经过公安干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在一山林处将藏匿的罗某抓获。恶魔终于伏法,人们的心也可以放下了。可是,当看到公安机关的通报内容时,罗某的杀人动机再次变得扑朔迷离,人们又开始了新的思考和争论。
公安机关的通报里,专门附了一句话:罗某某,男,42岁,福安人,无吸毒史。虽然公安机关并未对网上传言的瘾君子进行辟谣,但是这句话相当于宣布:罗某因为吸毒而向郑某借钱,纯粹就是一件子虚乌有的事儿。在此也奉劝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做一个理智思考的网民。
罗某杀人放火,导致两人死亡的结果,为何他会面带微笑?他是内心恐惧故作姿态,还是心理变态无所畏惧?罗某究竟和郑某父子之间是什么关系?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而犯下血案呢?这一切,都只能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查了。
对于此事,网友们观点不一。
有人认为,看视频,罗某被抓时还在笑。这简直是恶魔在人间,太令人毛骨悚然了。对于此等恶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也有人认为,罗某被抓时还笑,莫非是他受到了什么委屈或者有什么难言之隐?现在被抓了,所以感到解脱了。
还有人认为,罗某属于典型的仇视社会类型,无需考虑其杀人动机,直接判处死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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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罗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罗某持刀连续捅刺郑某及其儿子多刀,虽然两人是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但是并不能因此而认定其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不计后果持刀乱捅,而且事后放火打算烧掉诊所毁尸灭迹的客观行为,足以反映出其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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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某涉嫌构成放火罪。
罗某属于有预谋的犯罪,其燃料是事先准备好的。在行凶完成后,即放火烧屋,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足见其主观恶性之深。虽然最终火势被控制,并未引起严重后果,但是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只要火苗独立燃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可。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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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某会被判处死刑吗?
罗某先后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应当对其进行数罪并罚。罗某光天化日之下连杀两人,且纵火行凶后逃离,无论是作案手段,还是危害后果、社会影响,都是极其恶劣的。所以,即使案发原因另有隐情,罗某估计也难逃极刑的惩罚。如果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那么两罪并罚也只能是一个死刑。
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作为成年人都应当保持冷静的态度。赌博借钱也罢,吸毒借钱也罢,看来可能都不是本案的杀人动机。不过,这两种行为的确是危害很大,所以才能引起人们的共情。远离黄赌毒,就是远离不稳定因素。
不管有多大的仇恨,或者有天大的冤屈,都不能通过杀人来解决。充满暴戾之气的人,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作茧自缚。罗某的作案动机成疑,他被抓后为何会大笑?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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