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假扮外卖员混进主播家,3天发生7次关系,还拿走2000元

晓佳说历史 2023-02-09 19:53:22

江西南昌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性侵案。四川男子冒充外卖员,强行与月经期的女主播赵某发生关系7次,抢劫2000元。赵某长相甜美是一名网络主播,31岁的黄某,是四川宜宾人。黄某在一次刷直播的时候,发现了漂亮的赵主播,果断关注。此后,黄某成为赵某的忠实粉丝,黄某多次帮助赵某PK。赵某是个小主播,平时关注的人并不多,自从黄某经常打赏小礼物,偶尔发发嘉年华之后,赵某也赢过好几次。心存感激的赵某就加了黄某的联系方式,而黄某以给赵某订外卖为理由,获取了赵某的住址。

事件还要从2021年2月16日说起,黄某从重庆到南昌,后购买了水果刀、胶带、润滑油、伟哥、按摩棒等作案工具,通过微信告知赵某某已为其订了海底捞的外卖,随后黄某假扮成外卖小哥在赵某某家等候。赵某某到家后,黄某尾随进入,随后拿出水果刀威胁,用胶带捆绑住赵某某的手脚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从2月16日至2月18日,在3天的时间里,黄某在明知赵某某已来月经的情况,又强行与赵某某发生关系,并拍下二人性交等不雅视频和照片。为了逞能,黄某竟然服用药物西地那非,3天时间里发生了7次关系。

现在是流量时代,每个人都想成为网红,很多漂亮的女生都做起了主播,但是做主播也得有底线,个人隐私哪能随便泄露,哪些钱该挣、哪些钱不能挣,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赵某某占小便宜吃大亏,教训实在惨重。虽然现在主播们都喊粉丝是“家人”,但这个“家人”并非真正的“家人”。本案中的黄某,就是遇到了一个别有用心的粉丝。他利用了主播的善良、宠粉,在获得主播住址后,便实施了侵害行为,这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黄某行为的性质是没有什么讨论的余地了,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当然构成强奸罪。刑法条文将“强奸多人”认定为处罚的加重情节,并没有认定“强奸多次”属于加重处罚情节。本案中综合来看,黄某非法控制女主播赵某人身自由3天,3天内强奸7次,赵某又处在生理期并且手背被划伤,个人认为黄某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黄某除了对赵某实施多次奸淫行为外,还在临走时还强行让赵某转了2000元。这2000元是“借款”还是抢劫呢?这个要看双方当时的地位,女主播被强奸了七次,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女主播根本不敢拒绝,所以本质上黄某是以暴力威胁取得财物,这种行为属于抢劫。所以本案中黄某构成强奸罪、抢劫罪,两罪并罚。

综上,黄某涉嫌强奸罪和强奸罪,两罪量刑都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年纪轻轻,可能下半生就在监狱了,不知其是否后悔?最后,该案黄某作案之所以可以得逞,与赵某轻易泄露个人隐私有很大关系。所以,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即便这样的恶性犯罪不多,但电信诈骗不是频频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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