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子离家出走 30 年,期间父母离世。独子在父母去世后现身欲继承遗产,法院判决将遗产全给叔叔,理由是独子未尽赡养义务等。此事瞬间引发赡养责任与遗产继承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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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有网友问到:只是丧失继承权吗?构成遗弃不属于犯法吗?不入刑吗?同问,这种不尽赡养义务的,没有违法吗?然而上海网友更是表示他们本地这种情况很多,甚至很多孤老的财产都给了住他家的租客了!
什么样的人能对自己父母做到30年不理不睬?天津有网友如是问到。是啊,这也未免太过铁石心肠了吧!不管有怎么的矛盾、误会,也不至于三十年不理不睬吧?所以,到底什么是亲情、什么是亲人呢?
上海还有网友则表示:希望大人遗弃子女的也不要赡养义务!江苏网友也是立马附和道,如果父母不配做父母,只生不养的父母应该怎么办?确实,赡养跟养育难道不是对等的吗?都没有养育、谈何赡养?
你认为他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