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道理一般都懂,一般情况下,借钱欠钱,都会想方设法还上。
但有一种情况不知各位看官是否碰到过,那就是:如果某人欠了很多钱,结果不幸去世了,即使抵押其名下资产仍无法还清,怎么办?
这不,江西的彭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她那爱折腾的老公因意外去世了,谁知他在外面欠了上百万的债务。为了还债,她甚至把房子都卖了。
等稍微消停后,结果银行也打来了电话,说他老公还欠银行一笔钱。在多次催收未果之后,银行一纸诉状告上法庭。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案情描述
彭女士本来有一个还不错的家庭,虽说不说多么幸福,至少老公健在,女儿听话,一家生活平静。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老公陈先生去年突然生病去世了,这给她们平静的生活一下子激起了浪花,让她们母女陷入了一串的麻烦之中。
原来,陈先生是个非常爱折腾的人,不甘平凡的他,总幻想着发点小财,这样做点生意,那里投点资,结果一事无成,亏得一塌糊涂不说,还欠了一屁 股的债。问题是陈先生独断专行,从来不与家人商量,所以亏得如何,借了谁的钱,家人一概不知。
这不,陈先生一起,那些债主都拿着借条找上门来了,彭女士这才知道欠了这么多钱,算一算,高达100多万。
看着那些陈先生亲笔签名的借条,彭女士也是非常无奈,但奈何手里没钱,只得先把房子卖了还钱,母女俩只得在外面租房住,暂时安于一隅。
在还清外债后,母女准备安心过段日子时,麻烦又来了。
一天,银行打来了电话,一听内容把彭女士搞懵了,竟然陈先生还在银行也欠了钱,说什么陈先生生前刷了7万元的信用卡逾期未还,打电话也打不通,所以打了预留的紧急联系电话,这才知道陈先生已去世,所以催彭女士代夫还钱。
一听到还欠了这么多钱,想着手头已无余钱,也想着这个不争气的丈夫如此不堪,彭女士也来火了,便直接怼了回去:“不知道有这笔钱,也没用在家庭开支上,要不银行开个证明,证明她用了这笔钱,否则不认,有本事找他去!”
自然,银行不会吃这一套,想抵赖也没那么简单,二话不说,直接把彭女士给告了,直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得了。
那么,法院会如何考量?会如何判决呢?
以案释法
这个案例的焦点是,在丈夫去世后,妻子是否需要对丈夫生前所欠的债务承担责任,特别是那些无法确定是否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在多数法律体系中,婚姻关系并不会自动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存在共同债务或者特定的法律规定。
对于陈先生所欠的信用卡债务,如果银行要求彭女士还款,就得举证陈先生信用卡的消费记录、家庭开支记录等。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彭女士在某种程度上同意或知晓这笔债务,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彭女士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但经过调查,彭女士根本不知道丈夫这笔信用卡7万元的刷卡消费,所以法院可能不会认定彭女士需要偿还这笔债务。
那么,银行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追讨这笔款项呢?也不是没有,比如债权人有权向遗产管理人提出债权请求,从遗产中优先清偿债务。但是,陈先生的所有遗产也就一套房产,而这套房产已被出售还债。也就是说,其遗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按民法典规定,其剩余的债务通常会随着陈先生的去世而消失,也就是说彭女士无需偿还这笔信用卡欠款。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由于银行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家庭开支,再加上陈先生已无遗产偿还这笔欠款,所以认定彭女士无需偿还这笔7万元欠款。
银行听了这个结果,自然一百个不乐意,提出上诉。结果二审维持了原判,这个官司就此打上了一个句号。
正确。
全靠编吧。除了信用卡万八千的。其他贷款都需要抵押的吧。
人已經瓜滴了,還條毛線你銀行。
银行走个流程,不然无法核销。
银行应该去阴间找到借款人要钱。
666死之前去借款,自己一个人用,家人不用还
除非钱是借了给对方用,不然凭啥还
要银行开证明[点赞]
我堂弟是赌徒,各种银行卡,共欠20多万元,后来不幸死去了,银行欠债也一同消失![呲牙笑]
信用卡和房贷都是害人的坑,谁进谁死!
纵容暴力催收被罚四十万的是这个银行吧?
首先银行要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其二,证明丈夫借款用于了家庭开支,其三,妻子知道该笔款项自愿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