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问答184:安芯电子造假内幕——收入确认及研发会计处理

史海峰 2025-03-21 09:38:38

三重造假

研发人员造假:提到研发人员信息与事实不符,甚至包括护理、导游等非研发人员被归入研发团队,以虚增研发投入。收入确认问题:指出收入确认单据不一致,提前确认收入,与关联方交易存在问题,可能虚增收入。内部控制缺陷:提到研发投入和采购管理的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导致财务数据不准确。

造假细节

1、研发造假

虚构研发团队:上交所现场检查发现,安芯电子将大量非研发岗位人员(如护理员、导游、客服等)编入研发团队,虚增研发人员数量。

研发费用虚增:通过伪造研发工时记录、调整工资归属等方式,将非研发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人为抬高研发投入占比,以满足科创板“科创属性”要求。

研发项目真实性存疑:部分研发人员对自身参与的科研项目完全不了解,暴露研发活动存在系统性造假。

虚构研发身份:部分员工被划入研发部门,但实际从事生产工作,甚至对参与的研发项目一无所知。

工时操纵:兼职研发人员工时全部计入研发工时,未区分实际工作内容。

文档矛盾:研发人员的管理、考核、考勤记录显示其所属部门为非研发部门,与自查报告矛盾。

2、收入确认“失真”

提前确认收入:在与关联方交易中,通过倒签合同日期、伪造验收单据等手段,将未实际完成的订单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收规模。

放宽信用期调节利润:通过实质延长客户信用期刺激短期销售,掩盖真实经营状况,自称信用政策为“月结90天”,但实际回款周期远超约定,通过放宽信用期虚增销售收入。

购销数据矛盾:招股书中披露的采购金额与供应商公开数据存在13.93万元差异,且募投项目数据与环评报告不一致,显示财务数据可信度存疑。

关联方交易:与关联方上海锦荃电子的部分交易中,未实际发货即确认收入54.49万元。

单据矛盾:验收确认单日期早于客户到货记录,涉及金额222.81万元;部分验收单时间与物流对账单矛盾,涉及105.94万元。

自查报告谎言:在监管明确要求自查后,仍隐瞒收入确认异常及信用期放宽事实。

内部控制失效

研发与采购管理失控:研发投入归集缺乏有效审批流程,采购环节未执行比价制度,导致成本核算失真。

高管干预财务:董事长汪良恩、财务总监方月琴直接参与篡改单据、调整账目,系统性规避审计核查

中介机构

核查流于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未核实研发人员实际工作内容,未检查工时填报真实性。忽略收入单据矛盾,未穿透核查关联方交易。对信用期异常未予关注,发表“信用政策无异常”结论。会计师应关注研发费用归集的异常波动,并执行穿行测试验证收入确认流程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保代马志涛、徐明未扩大访谈范围,未核实研发人员背景。未发现验收单与物流单时间矛盾,未核实关联方交易真实性。已知客户回款周期异常,仍出具“无风险”核查意见。保荐机构需加强现场尽调(如实地访谈研发人员、交叉核对供应商数据),而非依赖书面资料

事件后续影响

安芯电子造假案导致其半导体业务扩张计划搁浅(原计划募资3.95亿元建设5英寸芯片生产线)

被上交所处以“1年内不得提交上市申请”的纪律处分,时任董事长汪良恩、财务总监方月琴被公开谴责

安芯电子:1年内禁止申报IPO,时任董事长汪良恩、财务总监方月琴被公开谴责。

中介机构:国元证券及两名保代、容诚所及两名签字会计师被通报批评,保代与会计师被“禁业”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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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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