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开始“改开”,中国高层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后走向共同富裕”的改革思路。从理论上讲,这个思路是符合事物发展逻辑的,但为什么四十年以后,却没有实现这个目标呢?
但是,从人类发展历史的角度看,任何事物的内部和外部因素,都会引起事物发展的方向的错位甚至改变,而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影响其发展的因素何其多也。今天,我就说说当年“先富带后富”思路的四个没想到。
其一,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私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整个社会的心理环境也随之变化,难以与政策的初衷相匹配。
先富带后富,在新中国前三十年,也曾做过大胆尝试,而且非常成功。譬如,不同地区的相互支援,相互帮助,大大加快了发展水平悬殊较大的地区联动,结果使经济落后地区迅速发展起来。这里的具体例子不再赘述,熟悉新中国发展史的人都很清楚。
而“改开”时期,集体公有制经济走向解体,生产资料基本上都到了个人手里,大家都在努力实现自己发家致富的目标,谁肯分出时间和财力去帮助别人?
人类历史上,只要是私有制经济,社会的心理状态都是单打独斗,表现的是个人英雄主义。当初,为了鼓励个人致富,农村从精神和物质上,十分推崇那些崭露头角的致富能手,给他们崇高的荣誉,譬如让他们当人大代表,当政协委员;在物质方面,给他们财政补贴,或者给予贷款、土地审批便利条件。
而人类的天性,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挣了十万元,还想挣百万元,更想挣千万元。而且随着金钱的增多,他们也陷入了一种烦恼,因为他们看到,在物质财富方面,自己前面还有亿万富豪。这种情况下,谁肯停下脚步,去带动普通人群去发家致富?
其二,让哪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从农村土地承包后的实践看,一旦蓄水池闸门打开,大水倾泻而出,一定是水往低处流。
农村党员干部,掌握着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权,内部信息尽在囊中,而一般群众对村内集体经济内部信息所知甚少,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不对等的竞争关系:集体财产的定价、集体企业管理权转移,党员干部都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哪有一般群众的份儿?
城市里亦是如此。众多的国有企业“改制”运动中,企业主要领导,以及企业高级管理层,甚至有些行政领导也忍不住把手插进去,从中分一杯羹。国有企业改制时的定价,谁说了算?工人基本上没有话语权,都是这企业高层一手遮天,把企业低价拿到手,这就是后来被社会抨击的,“一夜之间产生的富豪”。
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获得发展先机的,基本上没有普通群众,大部分是党员干部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这些事实,为后来社会财富两级分化埋下了伏笔。
其三,先富为什么要带后富,带后富是先富者的法律责任,还是先富者的道德责任?如果是法律责任,你不执行,国家强力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是道德责任,对不起,我不愿意做,谁也拿我没办法。
当初的政策,只是一个方向性、框架性的东西,这个“带”字的责任没有阐述清楚,是必须带,还是愿意带就带,不愿意带就不带?
懒惰和自私,是人类的天性,而大公无私是对人性改良后的一种结果。新中国前三十年,涌现了一大批大公无私的劳动模范,那是在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上,更加上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结果。
“改开”后的社会,私有制经济基础决定了社会的上层建筑,与之相匹配的,整个社会的心理状态也是与之相匹配的。为了发家致富,可以背弃道德,可以冲破伦理,可以打政策和法律的擦边球。起初的“倒爷”,后来的种种经济犯罪,都是这种特定的经济环境的产物。
带后富,既然不是法律责任,不是必须的义务,只是一个道德的说辞,那么谁肯去做?大部分先富者都不会去做。
其四,即使是先富愿意带后富,他们怎样带,先带谁?这本来是一个极为精细的政策设计,但在执行过程当中,政策轮廓模糊,其中细节更无从谈起。
八九十年代以来,大家都沉浸在发家致富的滚滚大潮当中,早期获得先机的先富者,日夜都在谋划着如何发展得更大,而其他人受到了强烈的示范影响,挖空心思,也在想着如何发家致富。
那些没有获得先机的党员干部,也在这个行列当中。于是,“一切向钱看”之风一日比一日刮得猛烈。国家经济发展是主旋律,对于每一个国民来说,自己的发家致富也是头等大事。基层党支部几乎瘫痪,党的民主生活会也不开了,农村只剩下“计划生育、宅基地”这样的事情了。
经济大潮、发家致富大潮,滚滚而来,裹挟着基层党组织,谁也无法去想一想当初的“先富带后富”了。
总之,起初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后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没有错误,但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出现了这样四个没想到,政府又没有及时纠正和弥补,以至于造成如今的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