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李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两人一见面就觉得特别投缘,聊得热火朝天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彼此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于是,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的时候,那可真是如胶似漆的。两人经常一起去看电影、逛街,还会计划着一起去旅游,感情是越来越好。
身边的朋友们都特别羡慕他们,觉得这两人郎才女貌,肯定能一直幸福下去。
两人恋爱大概一年多,双方家长也都觉得差不多了,就催着他们结婚。
小王和小李自己也觉得时机成熟,于是,欢欢喜喜地办了婚礼,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刚结婚那会,日子过得别提多甜蜜了。小王对小李体贴入微,每天早上都会早起给小李做早餐。
晚上下班后,也会早早回家陪她。小李呢,也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的,把小王照顾得很好。
两人还计划着,等再过几年,两人就生一个小宝宝,一家人热热闹闹的。
可谁能想到,一次公司安排的体检,彻底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那天,小李公司组织员工体检,小李就顺便拉着小王一起去了。
几天后,体检结果出来了。小李整个人都懵了,小王居然被查出患有AIZI病。
这消息就像一道晴天霹雳,直接把小李给劈懵了。
她怎么也想不到,一直和自己亲密无间的丈夫,竟然隐瞒了这么严重的病情。
小李质问小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王一开始还支支吾吾的,不愿意说实话。
在小李的再三追问下,小王才终于坦白。原来,小王在和小李认识之前,曾经有过一段不太检点的生活。
不小心染上了AIZI病,他知道这病一旦说出来,小李肯定是不会跟他结婚的。
所以,他就一直瞒着,想着只要自己注意点,就不会传染给小李的。
小李知道真相后,又是生气又是愤怒。她觉得自己被彻底背 叛了,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她每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个人都变得憔悴不堪。而且,她心里还特别害怕,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传染。
于是,她赶紧去医院做了检查,好在结果是暂时没有被感染,但这也让她每天都提心吊胆的。
在这种情况下,小李实在无法再和小王继续生活下去了,这每一天都是煎熬。
她觉得这段婚姻,已经失去了信任的基础,没有办法再维持下去了。她向小王提出离婚,小王不同意。
于是,小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且要求小王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法律分析: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这个案子里,小王明知自己患有AIZI病,却在结婚前故意隐瞒,这严重侵犯了小李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小李因为小王的隐瞒,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每天生活在恐惧和担忧之中。
AIZI病属于《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指定传染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重大疾病”。
隐瞒方未履行婚前告知义务,构成对另一方知情权的侵害,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
所以,法院最终做出判决,同意小李和小王离婚。
同时,根据小王隐瞒病情的恶劣程度以及给小李造成的精神伤害,判决小王赔偿小李精神损失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