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物业侵占公共收益业委会遭整改?

张海涛看房产 2024-09-19 04:18:13

2024年09月18日 惠州市惠阳区湖滨花园小区业委会消息:

街道住建开发商及业主联合抵制湖滨花园2024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

本委从发布公告要召开2024年第一次业主大会暨第三届业委会换届选举会议之日起,就一直备受打击和各方面的争议,认为本届业委会主任不具有湖滨花园小区业主的资格,参与第三届业委会委员的竞选,是违法违规行为,令部分业主、街办、住建很是不满,坚决要抵制会议的召开。

有一个问题,按照惠州市现在的法治环境,如果小韦真不具有湖滨花园小区业主的身份资格,还能把这个会议推进走到今天?其依然还能当业委会主任?估计早被拉去公家饭了吧!

很多人对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也并不是很了解,甚至可以说是吃不透,理解不透,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揣测法律条文的意思,却又不听别人的劝说,执意要干违法的事情 实在是让人搞不懂!

就在本次会议开票的前一天,本委再次收到了分别来自于业主、开发商、街道办、住建局发来的《违法整改通知书》,要求业委会必须遵照整改,否则,要法办业委会:

关于湖滨花园业主联署签名抵制2024年业委会选举及投票的告知函

湖滨花园第二届业委会:

湖滨花园小区业委会于2024年5月4日发布《关于“湖滨花园2024年第一次业主大会暨第三届业委会换届改选大会会议”的投票通知》,鉴于湖滨花园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在候选人资格、投票内容、流程违反法律规定,在多次接到相关部门下发的《指导函》和《整改通知》的情况下,不仅不认真进行整改,反而挑动业主对抗法律和政府;在投票内容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流程中,大量业主通过合法正轨途径反馈意见,业委会接到后不仅不予以考虑和讨论,反而通过公众号、聊天群对按流程提交的意见和业主进行冷嘲热讽;甚至拒收业主通过合法流程寄送的意见反馈的邮件。针对业委会在“2024年第一次业主大会暨第三届业委会换届改选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中的不合法、不合规、不符合流程、假公示、假征求意见等行为,作为湖滨花园小区合法业主,本人抵制此次大会的举行,特此声明并进行联署,声明如下:

1、本人不认可此次大会的合法性、正当性、合规性,不参加此次大会:

2、本人不参加、不认可此次大会的任何投票和议程;

3、本人不认可业委会采用的“送达即参与”、“未决票归多数票”的规则;

4、本人不认可任何涉及业主合法利益的无限授权;

5、本人不认可业委会采用的不受监管的纸质投票方式;

6、请勿向本人及本人家庭成员通过各种方式送达选票;

7、本人不认可在投票统计结果中任何涉及本业主的签字和投票内容:

8、本人保留通过合法合规方式维护业主利益的一切权利。

以上内容本人经过充分阅读和理解,在自愿情况下由本户业主亲自签名认可,属于本业主的真实意愿表达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以上内容,通过自愿、自发组织的方式,已经取得湖滨花园一百八十多户业主的支持和亲笔签名联署,请业委会真正尊重业主的意见。上述内容联署的业主亲笔签名的签名表,在考虑保护业主个人隐私的情况下,我们已经将签名表的复印件送到政府对业委会选举、投票负有监督责任的相关部门,业委会如需查询,请直接向淡水街道办事处申请查询。特此告知,并郑重呼吁业委会请认认真真的关注业主实际利益,不要玩弄这些选举投票的把戏,不要将业委会见不得人的意愿强加到业主身上,严重警告业委会,请不要将“湾湾”的选举把戏弄到我们小区来,这里是党领导下的土地,不是湾湾式操弄选举的空间!

湖滨花园已联署签名业主

通知函

湖滨花园小区业委会:

我司(惠州宏福置业有限公司)是湖滨花园小区的开发商,你会拟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并于2024年2月4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湖滨花园2024年度第一次业主大会暨第三届业委会换届选举大会的公告”,由于你会存在物业企业选聘事宜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认定业委会候选人资格不合法、议事规则草案诸多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投票和选举办法违反法律规定等等诸多违法、违规之处,你会本次组织的业主大会系无效的业主大会,我司作为小区业主一员,已明确表态不参加本次业主大会,但你会仍向我司寄送了相关业主大会资料,并在业委会公众号中公示,为厘清事实、以正视听,我司已将相关资料退回你会并函告你会如下:

1、我司不认可此次大会的合法性、正当性、合规性,不参加此次大会;

2、我司不参加、不认可此次大会的任何投票和议程;

3、我司不认可业委会采用的“送达即参与”、“未决票归多数票”的规则;

4、我司不认可任何涉及业主合法利益的无限授权;

5、我司不认可业委会采用的不受监管的纸质投票方式;

6、我司不认可向我司或我司家庭成员通过任何方式送达的选票;

7、我司不认可在投票统计结果中任何设计业主的签字和投票内容;

8、我司保留通过合法合规方式维护业主利益的一切权利。

以上请知悉,特此函告

惠州宏福置业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六月 一日

街道办的邀请函的回复

湖滨花园小区全体业主及业主委员会:

我街道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湖滨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递交的“关于监督业主大会投票结果数据统计的邀请函”,但你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此次业主大会时,至今未按照惠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和淡水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6月13日送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为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街道再次对你小区本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相关事宜给予指导和协助,请你小区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内容进行整改,拒不整改并继续召开业主大会的,我街道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惠阳区区水街道办事处2024年9月1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对“关于监督业主大会投票结果数据统计的邀请函”的回复

湖滨花园小区全体业主及业主委员会:

我局于2024年9月14日收到你会递交的“关于监督业主大会投票结果数据统计的邀请函”,但你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此次业主大会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至今未按照我局和淡水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6月13日送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

为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再次对你小区本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相关事宜给予指导和协助,请业主委员会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内容进行整改,拒不整改并继续召开业主大会的,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4年9月14日

除了以上问题,还有业主认为小韦主任要拿到业主大会授权搞他们的钱,搞物业公司的钱,搞维修资金的钱,搞各种钱,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

现在是法治社会,哪有那么多坏人哦!真要使坏,至于如此吗?????

去年,业委会起诉半岛壹号物业公司非法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诉讼,就因为无业主大会的单独授权而不被法院支持,眼看着就要拿到手的几百万和公共产权的停车位被拿起来扔回去给半岛壹号物业公司(开发商),业主们看了,就不会有一丁点儿的感触的吗?在抖音上看到人家小区发个红包了,就不停往自己小区业主群里转发,自己想要分钱的时候,有问过自己干了啥事了吗?就想着分钱,钱会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上真要掉馅饼下来,你也要张嘴去咬才能吃进肚子里吧?别人能替你吃饱饭吗?别傻,保持独立的思考能力,是一个正常人应该具有的基本素养,加油吧,别让美好的东西,永远只停留在梦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摸清家底物归业主”为何难?

尽管民法典、物权法等法律对业主共有产权等情况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现实中“谁管理,谁所有”现象仍是事实存在,民不告官不纠:绝大多数业主对于哪些属于业主共有财产、哪些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这类权益并不知情,事不关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甘当吃瓜群众,这就给了开发商和前期物业侵占业主合法权益的可乘之机,业主个人势单力薄,缺乏有关部门的支持,成为权益保护的主要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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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看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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