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银行)台州分行被罚90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具体而言,宁波银行台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土地;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王波(时任宁波银行台州分行临海支行客户经理)、曹佳琪(时任宁波银行台州分行业务经理)均被警告。
工商信息显示,宁波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注册资本66.0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陆华裕,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宁波银行前两大股东,前者分别持股18.73%及18.68%。
业务上,宁波银行业务范围包括个人客户、公司客户、信用卡等。个人客户业务上,个人消费贷款中,宁波银行旗下有“白领通”“贷易通”“路路通”“白领e贷”及“宁来花-直接贷”等产品。
其中,“宁来花-直接贷”的客户准入年龄在20—55周岁。官网显示,该产品借款额度高、批后最高额度20万元;年化利率(单利)3.98-17.8%;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12期分期,部分客户可享受先息后本。
截至发稿,黑猫投诉上,有关于宁波银行旗下贷款产品相关投诉达1777条。投诉内容多涉及暴力催收、违规跨省放贷、利息高等。
业绩上,据宁波银行披露的2023年业绩快报,其实现营收615.84亿元,同比增长6.4%;对应的归母净利润为255.35亿元,同比增长10.66%。
截至2023年末,宁波银行总资产2.7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6%;不良贷款率0.76%,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61.36%,较上年末下降43.54 个百分点;拨贷比3.5%,较上年末下降0.2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