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人的“无畏无惧”,才最可怕

规划课程 2024-03-19 06:47:55

最近邯郸13岁男孩王子耀被三名未成年人杀害一案,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整个事件细节大家应该都很清楚,我也不想再此赘述。作为一个成年人,让我来叙述这件事我都感到毛骨悚然。三个未成年人,用铁锹把人活活劈死,怎么下得去手?

案件发生之后,媒体、各个平台都在热议这件事,有人建议学校、老师、家长和被害人家长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首先声明一点,我不是为涉事学校和老师开脱,我也是一名一线教师,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孩子们在遭受到校园霸凌时,是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的。因为如果告了,有可能会换来更加严厉的报复。如果在学校里老师知道某个同学受了欺凌,也只能是教育,结合家长进行教育,甚至都没有开除学生的权利。现在的学生,打,打不得,骂,骂不得,大多数学生从内心来说,对家长没有敬畏之心,对老师没有敬畏之心,对谁都没有敬畏之心,很多时候,老师也是弱势群体。

我想现在所有人最关心的就是,涉案的三个未成恶魔(感觉不能称之为人)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不管网友们怎么呼吁,死刑应该是不可能了。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过去,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年龄小于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论罪行有多么严重,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施行,,《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降低为12周岁。这意味着,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这三名罪犯,正好都过了12周岁,但是不满14周岁,必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会负刑事责任。

具体怎么判,我相信我们的最高检,我们的法律部门肯定会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毕竟这个案件性质太恶劣了。其实我想到的是另一个问题,如果这三个恶棍都不满12周岁呢?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吗?2023年湖北杀害4岁女童的那个男孩已经回学校正常上课了,受害者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而施暴者已经重新回归社会,这是何等的讽刺。就因为未满12周岁,一个11岁的杀人案,竟然全身而退。我们再想一想,如果湖北的11岁恶魔在杀人前就知道自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呢?邯郸的三个小混蛋在杀人之前就知道自己不会被判死刑呢?真的没有这种可能吗?最可怕的就是,既然杀人都没事,会不会还有同龄的孩子会效仿?“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律保护的应该是未成人,而不是未成年“恶魔”,“无刑事责任能力”不能成为未成年恶魔用来杀人的“尚方宝剑”。不论年龄多大,藐视生命必须付出对等的代价。

最后给大家分享一则小故事:

“明朝时期有一县,两童相斗,一人致死,县令命人押直牢房,此童不惧,饭点,县令使人端食物前来,置于此童面前,筷子一正一反插着,此童端过碗,把筷子捋顺,县令斥声到:已明事理,当斩立决!”

1 阅读:63

规划课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