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均基于权威资料整理撰写,文末有文献引用来源)
2014年12月13日,寒冬笼罩的山西太原某工地,警察王文军因处理一起讨薪事件而与农妇周秀云发生激烈冲突。
争执中,王文军失控之举导致周秀云死亡,王文军因过失杀人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然而,2019年出狱后的他却声称自己是无辜的,开始四处申诉,为自己的“冤情”奔走。
冲突升级2014年12月13日,为了早日拿到辛苦赚来的工钱,周秀云的儿子王奎林被父亲王友志派去工地的项目部询问工资结算的情况。
然而,这一看似简单的任务却在工地大门前遭遇了阻挠。王奎林和他的工友们因为没有佩戴胸牌和安全帽,被门口的保安挡在了门外。
双方的争执很快从口头冲突升级为肢体接触,局势迅速失控。保安队长接到手下的求援电话,匆忙赶到现场,试图控制局面,但冲突反而愈演愈烈。
与此同时,王奎林也拨通了父亲的电话,告诉他自己被保安打了。
听到儿子被打,王友志与周秀云急忙放下手中的事情,赶往工地现场。夫妻俩到达时,冲突已经白热化,现场混乱不堪,人群围聚在一起,争吵声和叫喊声此起彼伏。
王友志试图平息事态,但局面已经超出了他的掌控。很快,有人报了警,警察王文军和他的同事们接到110指示,迅速赶到现场。
那天,王文军原本并不当班,但他刚刚过完自己的42岁生日,心情不错,于是主动替同事值班。
接到报警后,他和几名警员迅速抵达工地。他们到达时,看到的正是一片混乱的场面,工人们与保安队伍扭打成一团。
王文军和同事们试图介入,控制局面。按照程序,他们首先要将现场的几名主要冲突者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然而,事情并不如预期般顺利。王友志和周秀云对于警察带走儿子和工友的决定极为不满,他们强烈反对,并试图阻止警察的行动。
周秀云更是直接阻挡在警车门前,拒绝让警察带走她的儿子。
面对周秀云的阻拦,王文军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他抓住周秀云,将她按倒在地,并用膝盖顶住她的背部,以确保她不会再继续阻挠。
周秀云在地上挣扎,她用手紧紧抓住王文军的裤兜,试图从地上站起来。这一动作激怒了王文军,他再次用力将她按倒,并用脚踩住了她的头发。
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分钟里,王文军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他的脚踩在周秀云的头发上,周秀云躺在冰冷的地面上无法动弹。
直到警察决定将几名涉事者带回派出所时,他们才意识到周秀云的情况不对劲。王文军松开了踩在她头发上的脚,但周秀云已经无法站起来。
她被迅速带回派出所,但到了派出所后,情况依然没有好转。警察们发现周秀云呼吸困难,脸色苍白,于是匆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事发后,王文军因涉嫌滥用职权和过失致人死亡被立案调查。尽管他坚称自己是按照程序处理,且并无伤人之意,但周秀云的死亡不可逆转地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
刑罚裁决周秀云的死亡事件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社会舆论的压力使得案件进入了法律审判的轨道。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年对案件进行了审理。这场备受瞩目的审判,将警察王文军推到了公众的聚光灯下。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事件的核心争点展开激烈辩论。控方指控王文军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过度使用暴力,直接导致周秀云的死亡。
法医鉴定报告也被提交作为证据,明确指出周秀云的死亡是因钝性暴力导致的闭合性颈部损伤,并最终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尽管辩护方努力为王文军争取轻判,法庭最终还是做出了严厉的裁决。
太原市中级法院在综合了各方证据后,判定王文军的行为确实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并且滥用职权的行为也无法忽视。
2016年11月10日,法院宣布了判决结果:王文军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因滥用职权罪,另加判两年零两个月,数罪并罚,最终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社会舆论对这一判决反应激烈。许多人认为,五年的刑期不足以惩罚王文军的行为,他们认为周秀云的死亡是一场不公的悲剧,呼吁对涉事警察进行更严厉的处罚。
冤情申诉
2019年,经过五年的监狱生涯,王文军终于重获自由。尽管刑期已满,他的内心依然无法平静。
他始终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并决定在出狱后为自己的“冤情”继续申诉。于是,王文军走上了漫长的上诉之路。
出狱后,王文军迅速行动起来。他意识到,现代社会中,网络是一个强大的工具,可以迅速传播信息,影响公众舆论。
因此,他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个人微博账号,并在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自己案件的详细信息。
王文军并未止步于网络,他还采取了更加正式的法律手段进行申诉。他多次前往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申诉材料,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王文军声称,自己在事件中并没有超出执法的合理范围,而是因为周秀云的过激行为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他坚决认为,法院的判决对他不公,要求撤销原判,给予他清白。
与此同时,周秀云的家人对王文军的行为感到极度不满。他们认为,王文军的申诉不仅是对他们的再次伤害,更是对周秀云死亡事实的公然否认。
王友志公开表示,王文军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在社会舆论中为自己洗白。
他坚持认为,王文军的行为导致了周秀云的死亡,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无论他如何申诉,这一点都无法改变。
家庭破碎王文军的申诉依然未果,而对于王友志一家来说,生活的重压已经使他们疲惫不堪。周秀云的死亡不仅带走了一个家庭的核心,也彻底改变了这个普通家庭的命运。
自从妻子去世后,王友志的日子过得异常艰难。尽管他获得了一定的赔偿金,但这笔钱并不能弥补失去妻子的巨大伤痛。
王友志的儿子王奎林,自从事件发生后也变得愈发沉默寡言。母亲的死亡和家庭的变故让他失去了方向,他原本学习成绩不佳,高中辍学后便跟随父亲在工地打工。
家中的老人,也因周秀云的离去而备受打击。王友志的母亲年事已高,身体状况日益恶化。
看到自己的儿子和孙子都生活得如此艰难,老人感到非常痛心。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王友志开始更加努力地工作,尽管身体状况并不允许,但他还是尽力撑起这个破碎的家庭。
村里的人看到王友志一家如此艰难,也感到十分同情。有些邻居会时不时送来一些生活必需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参考资料:
1“农妇讨薪身亡”死因查明:钝性暴力致颈部损伤. 新华社. -2015-01/30-19:31
2太原涉案民警涉嫌故意伤害罪来源:京华时报-2015-01/31-03:44
才判5年,居然还敢喊冤!当初就应该直接死刑立即执行!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再看看这警察一脸恶像,哪有的正义之士
还他妈的有脸申诉
5年啊,一条人命
是太冤了应该死刑[笑着哭]
公然就把人踩在脚下这一行为就是恶霸!
这个是故意杀人,不是过失至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包刮当时法官也应追究责任。还法律一个公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古人都有“天子犯法与民同罪”的觉悟,何况一个知法犯法的警察。
应该偿命就不冤
白瞎这身警服!
看过当时的图片没想到这等恶警才判五年
应该重新抓进去,时间太短,这小子没教育好,应该在里面继续深造!
还敢喊冤,应该加25年
黑恶势力的爪牙……
这个王文军应该得以死刑,不能让这个人活在世上继续害人。
如此恶人,五年说实话判的太轻了
5年少了,8-10年应该
她不是罪犯,但他冷莫渺视生命,一向豪横惯了,所以说他不怨,判轻了……
喊冤是因为判5年太少了,要求再加3年
应该判死刑,比狗还凶狠。
一脸凶相
执法犯法,残害人民,[得瑟][得瑟][得瑟]
应该毙了
5年太轻
首先不是讨薪,那是吸引眼球,是酒后抄近路进工地休息区,保安以没带安全帽不能进工地,让其走后面门到休息区。其次妨碍公务在先,警察到场后带离醉酒男,其老婆抱住警察大腿不让走。
看面相就是黑恶势力。
还有脸申诉加五年
人命真的不值钱吗?一条人命五年?
应该判死刑
这个恶狗才判五年!太轻了,这个狗东西就是商人养的狗!
换作农妇将其致死又该如何判刑,只判5年还不服,此人该是怎么认识公道二字。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支持对王文军重判,知法犯法,不感谢死者家属对你的谅解,居然跑出来喊冤,再把这个家伙抓起来。
明显判少了
才判5年!?
故意杀人只判5年,也太轻了吧
使用暴力手段至人死亡,才被判五年,他自己还觉得冤了?故意杀人,应判死刑!!!
想骗人,就先骗过自己,嗯,牛
有视频为证,执法警王某拧断了女子脖子,而且拧了好几次……这还出来喊冤
这恶警如此对待讨薪民众应该枪毙。
判死刑都不为过,要是我家人,你根本活不到现在
执法犯法,罪加一等。五年刑罚太轻。
当年这个事情很轰动,上过中央台的新闻。我看过这期节目,而且我就是太原人。踩头发是因为视频截图角度问题,现实中不存在。那名妇女当时在冲突中,一只手抓住王文军下体不放,另一只手撕扯王文军。王文军一个抱摔,把那个妇女摔倒。这个视频是那个妇女的一个在场亲戚用手机拍下的(随行都是他们老乡亲戚什么的)。在随后的冲突中,这个亲戚的手机摔坏了,黑屏。之后相关人员都被带到警察局。不久后就被放出来,警察曾经检查过他们的手机,因为这个手机摔坏黑屏,没有过多检查。这个亲戚随后回到了老家后,在别人的帮助下,把不完整的视频和截图放到了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些,在中央台的节目中都说明了。还有个,节目中有一段电话录音,是当时的一位分局的副局长,代表警方和死者家属就赔偿金谈判的录音。印象中警方提出赔50多万还是60多万 具体记不清了。这件事后不久,国家出台了好多相关法律,比如警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出手什么情况下可以拍摄视频,视频是否可以传播等等好多。曾经有一段时间,电视里天天播放相关的影像和范例。
再判这个恶警三十年有期徒刑!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最少也要判十年牢!
一个妇女,为儿子,抱着你的腿,求你放个儿子,你却将他按倒,用膝盖顶住背部,又用脚踩住头发,长达20分钟,却实过分,她并不是什么江阳大盗,要用那么狠的招试对付她,一个弱女子,不死才怪。
一个河南泼妇袭警,然后公然造谣是为了讨薪,实际是为了超近路,不戴安全帽想从施工现场穿过,这种泼妇,如果是在美国,直接被打成筛子
比美国警察还牛逼
这恶面相就像山贼强盗,恶霸之人。
一条恶魔放出来还不干心还想去做恶魔
就应该死刑
把人民踩在脚下,死有余辜!
有权更要遵守法律
相由心生。
一条人命才判5年?不得不爆粗口。
客观来说,是整个设计出了问题,民警的动作没有直接导致人命,但是执法还是有点粗鲁!
王文军是杀人犯,应该死刑才对[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还敢喊冤枉?这种人就应该死刑才息民愤。
这个警察应该判死刑
它想通过网络来搏取大众的同情给司法机关压力,好让政府以为它这个畜牲是冤枉的,想为它五年的铁窗生活争取国家赔偿的目地?
5年太轻判了,应该死刑
原来王某是米警的师傅
一条人命!换位思考一下还有命吗!
那死的是老百姓不值钱,要是一个警察死了那就不得了了
这样的人渣在警队是人民的悲剧。
愿世界战争灾难早日消除,国泰民安!愿所有人平安健康,敬请吃素放生,常念阿弥陀佛。南无观世音菩萨保佑
可怜的农村妇女在工地繁重的劳动,只是为了讨新,被恶魔警察踩头发,百般羞辱至死,法理何在?恶魔只判5年出来还喊冤枉翻案,岂有此理,应加刑。
这种人不配当警察
恶警判轻了
绝对不冤,判的太轻
是应该推翻原判决。应判斩立决
五年你就烧高香吧!
这种执法,不要也罢!
天理难容,才判五年!应枪毙!
为这恶警辩护轻判的人也应追究责任,对得起一条无辜的生命吗,还有良心吗
确实很冤,最少也要判个无期,那才是公平公正!
嗯 判少了 十年起
看面相就是恶警,五年太便宜它了,是不是照顾它了?!
这家伙应该沉塘!
一条人命!反之会只判5年吗??
没有枪毙王文军己经很幸运了,还申诉,这样的人应该枪毙他,免得危害老百姓。
才5年,太少了
才5年还喊冤
五年太轻了。最少也要判死刑
这不应是死刑吗
那要是我的家人,就开车……
一看这货就不是个善良的人!这法院也判的太轻了应该重判无期!
还喊冤,人家死的怎么说
就这警察还敢四处申诉???过失致人死亡是事实!他还敢说自己不是故意想要的,怎么还想搞成故意杀人罪???懂不懂法?已经是轻判了!
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
对这样的警察应该判死刑,有这样暴力正常执法致死的吗?
实话实说,如果你知道那妇女是什么地方的人,又和那地方的人打过交道,你也会替这位哥们喊冤。
都是不信任疑神疑鬼的毛病,乡野之心。
有组织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 ,严打犯罪。
悲剧的根源一直在
恶狗伤人还有理
应该死刑,
把他家人踩死也才判五年吗
这逼还算人类? 有脸申诉
你打死警察试试?一定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