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1日内设立3家国有地产公司斥资50278万元购3宗“商住用地”

文元众视 2025-03-25 05:00:56

2024年11月8日,桓台县财政局(国资局)实控国企桓台县金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日内设立3家房地产公司,分别为:桓台县城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桓台县嘉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桓台县璟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该3家房地产公司设立不足1个月,于2024年12月2日,便斥资50278万元集中购入3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2022年财政部政策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

2024年12月2日,山东省桓台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披露成交3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被桓台县城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桓台县嘉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桓台县璟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合计斥资50278万元购买。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桓台县城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桓台县嘉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桓台县璟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均设立于2024年11月8日,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国有全资,桓台县金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家房地产公司100%股权。桓台县财政局,又持有桓台县金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可视作3家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

那么,国有企业桓台县城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桓台县嘉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桓台县璟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3家地产公司购买3宗商住用地是否是实际经营需要?2024年年底集中购地是否涉嫌“虚增土地出让收入”?3家地产公司设立不足1个月,便斥资55845万元购地,购地资金具体来源?是银行贷款?还是资本市场融资?是否会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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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元众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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