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错误鸣笛方式
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
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
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
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
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的;
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的。
以上这些都是错误鸣笛的方式,不仅起不到提示、示意的效果,还会惹人怨怼。
确有需要情况该如何做好提示
对于的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示、示意的情况,应优先使用“灯语”,交替使用灯光作为提示。灯光提示无效时,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机动车鸣笛的初衷是为了交通安全,提示行人或其他车辆,而非争夺道路优先通行权,更非发泄不满情绪的工具。回归初衷,文明鸣笛,不仅是文明素养的表现,也是对环境和他人的尊重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