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已达我校复试分数线。
(二)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
(四)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
(五)符合调剂专业学术条件要求,具体见下表。
1.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

备注:我校将根据指标实际下达情况,调整以上接收调剂专业和要求
二、调剂时间、程序及方法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考生可以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上进行调剂意向登记。
2.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考生须登录该系统向学校正式递交调剂申请,提交申请后24小时内不可修改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系统数据为准。
3.我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登录调剂系统选择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4.学校对备选库考生进行复审,通过后在线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登录系统查看通知。
5.考生再次登录调剂系统,选择是否接收复试,要求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调剂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复试通知。
6.考生按期参加复试,学校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传录取平台,通过平台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录取平台自动给考生手机发出提醒短信,考生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接收”。
7.考生在线确认“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即被录取。如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根据复试录取顺序从后续考生中补足。
来源:招生考试处
编辑:校新媒体团 陈艺涵
责任编辑:张鹏程 刘鸿燕 黄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