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锦旗历来都是为感激别人,认可这个人的行为帮组了自己。在我国,经常看到各式各样的锦旗,助人为乐无以为报,送个锦旗;医生救死扶伤,病人无以为报,送个锦旗;路人拾金不昧,送个锦旗等等。生活中,用锦旗来表达自己感情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们能知道这些锦旗的故事,都是媒体的宣传,让我们看到身边的真善美。这也给大家起到榜样的作用,可以说一面锦旗,代表着荣誉。
鲁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也受到一面锦旗,自然也要被手捧锦旗,大家合影,媒体上在宣传下。历来的锦旗案例都是这样的,毕竟每个锦旗背后,都有一段感人的故事。多方参与下,一段可歌可泣的,苦心相劝浪子回头的故事在上演。但是围观者并不为这个故事而感动,可以说,围观者的愤怒情绪被点燃了。毕竟,从鲁山检察院最近的那篇锦旗故事上,描述的是一个16岁的初中生强奸17岁女生的事情,这是触犯刑法,但还能轻易的被谅解,接着返回学校读书。在大家看来,犯错就要接受对应的处罚,结果这个16岁少年的事情,就轻轻掀起,轻轻放下,一切如旧。在法律面前,不能一视同仁,这是大家愤怒的原因。
而且,在宣传这个锦旗故事的竟然还是鲁山县检察院的微博。本想把这个故事包装下,做坏事的浪子,在检察官的感召下,认真忏悔。孩子父母发现孩子的变化,既为自己的疏于管教而羞愧,又感恩于检察官的无私和博爱。于是,锦旗一面,表达感谢。只是,这还是蛮讽刺的。
从这个案件流露出的消息看,这个16岁初中生并不是无罪释放,而是取保候审。那篇宣传锦旗的文章里,可没讲的这么细,只是宣传锦旗,宣传故事罢了。这种你加辨析,就一味拿出来做宣传,不知道的还以为在鼓励坏行为。一面锦旗,就可以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好的吗?不要总拿锦旗说事,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黑白颠倒,妖魔横行,报应啊报应
年满16岁,完全刑事责任,检查院非但未提公诉,还达成谅解。为检查院演变成第三方调解机构兴奋啊! 如果把这份情怀传给城管怎整啊?
杀人案都能获奖,强奸案也会得奖的,
真是丢人
哈哈哈,世风日下,可笑可笑
普法先从自身入手吧
一院的逗逼
这是要洗白吗
后面那个锦旗定做是认真的吗
洗白估计做不到了,洗灰还是会尽量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