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盒马鲜生意外摔倒,家长去超市索要说法要赔钱,网友:赔了没?赔了的话我就不开塔吊了,兰州有好多大超市。
事件起因10 月 19 日晚,一位家长家长带孩子在长沙盒马鲜生购物时,孩子或许是被周围的环境所吸引,兴奋地奔跑起来。
然而就在这看似平常的瞬间,孩子不慎摔倒,并且出现了短暂的晕厥情况。
随后孩子被送往医院,诊断结果显示为“多处损伤、脑震荡、右侧顶部头皮血肿”。
不久之后,家长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爆料此事。
在视频中,家长着重强调了孩子摔倒时的孤立无援,声称没有超市工作人员及时上前扶起孩子。
并且,家长还表示孩子的状况堪忧,称其仍处于昏迷状态,试图以此来引起公众的同情与关注,将孩子受伤的矛头直指超市管理不善。
此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众多网友开始关注这起事件,各种议论声也随之而起。
家长到超市闹事时间来到 11 月 8 日,孩子摔伤事件发生多日后,家长满怀愤懑地来到盒马鲜生讨要说法。
或许是在等待超市回应的过程中积累了太多的不满与委屈,又或许是对孩子受伤的心疼转化为了对超市的愤怒,家长在与超市沟通无果后,情绪彻底失控。
只见家长在超市内做出了过激的行为——打砸店内商品。
原本整齐有序的货架被弄得一片狼藉,商品散落一地。
这一场景不仅让超市的正常经营陷入混乱,也让在场的其他顾客惊愕不已。
超市回应面对家长的指责和打砸行为,盒马超市也迅速做出了回应。
超市方面表示,孩子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并非超市的直接过错,原本打算申请部分赔偿,但家长不同意。
对于家长提出的赔偿要求,超市方面态度明确:若要赔偿,需走法律途径,一切依照法院的判定来执行,而不是按照家长单方面的要求随意赔付。
超市方称,在孩子摔倒后,工作人员已经及时前去询问,并且询问了是否需要联系家长或者拨打 120 送医等事宜,只是孩子当时自行站起表示没事后才离开。
超市在这件事情上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应该遭受家长如此激烈的对待。
网友热议“ 能赔吗,赔了我就要去别人店里乱跑了。”
“赔了没?我一天逛十几个超市,那一年的生活费不用愁了。”
“喝水呛到了,是不是还得找自来水公司赔?”
“我们小区一老人锻炼身体从单扛摔下来骨折法院判物业赔30%,各行各业难啊以后各类赔钱越来越多。”
“这个确实有责任,前几年开店的时候,下雨天一个老头在门口摔倒住院了,我就赔了百分之三十。”
事件看法大部分网友觉得小孩在超市自己不小心摔倒要超市赔钱的话太不合理了。
超市本就是一个开放性的购物场所,人来人往、货物琳琅满目的环境中,孩子天性活泼好动,难以时刻被约束在绝对安全的范围内。
超市工作人员就算有三头六臂,也难以在瞬间精准拦截。
要是这都得超市赔钱,那下次是不是小孩在公园里自己摔了,得找园林局索赔?在马路上摔了,市政部门也得乖乖掏钱?
照这个逻辑,家里孩子不小心磕到桌角,家具厂是不是也有连带责任?
那家长们是不是啥都不用干,就盯着孩子身边的一切,等着“碰瓷”赚钱就好了?
这世界不得乱了套,大家都别干正事儿了,天天研究哪儿能“讹”上一笔。
再说了,超市是卖货的地方,又不是专业的儿童托管所兼摔跤防护垫供应商。
孩子在超市里,家长本就该负起监管责任,总不能把孩子一放,就自个儿潇洒购物去了,出了事就全怪超市。
但也有人举了过往事例,说这种情况还真的有赔钱可能,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在法律判定责任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比如环境设施是否存在隐患,工作人员是否疏忽,是否尽到安全提示义务等。
尽管孩子是自身不小心摔倒,但如果超市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就可能被认定需承担部分责任。
最常见的就是超市的地面湿滑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滑措施,导致人摔倒了。
当然,如果超市的环境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工作人员也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超市不需要承担责任。
这时候小孩在超市中追逐打闹,自己不小心绊倒,这种情况下主要责任在于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写在最后若超市没错家长还要无理取闹,这不仅会严重扰乱超市的正常运营秩序,让其他无辜顾客的购物体验大打折扣,也会给社会公序良俗带来不良示范。
从法律层面看,家长的这种行为涉嫌违法,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如被处以罚款或拘留。
并且这种无理取闹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可能会引发效仿之风,使得更多人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社会的运转难道要靠这种无节制的索赔来推动?显然不是。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带孩子进入公共场所时,就应当尽到看护教导的义务,而不是在事故发生后,将责任一股脑地甩给他人。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