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讨论与高度关注。一些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之恶劣简直令人发指!
小小年纪居然如此之恶毒?
它迫使我向“人性本恶”论低头。
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法律了。可有时候法律也是苍白无力的,且听我细细道来。
(2)
事件梳理
媒体报道:
江西一小区电梯内监控显示,一个14岁少年在电梯里趁7岁女孩不注意捂住她的口鼻。女孩拼命反抗,终因力量悬殊太大,她被少年弄晕过去了。所幸的是少年抱女孩出电梯时遇到了路人。少年眼见东窗事发,畏罪潜逃。
事后,女孩的爷爷选择了报警处理。
她的妈妈告诉记者:每次看到监控视频,她就心惊肉跳。经历此事以后,小女孩晚上经常做噩梦。令她愤怒的是警察抓到他后,不到24小时就放了出来。
或许是媒体的纷纷报道,曝光,让公安机关身不由己,警方最新通报出炉:
刘某某14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3)
我是法盲,但总觉得处罚似乎太轻了些。
我认为判他“强奸未遂”也不为过。
假如没有路人经过,小女孩是不是已经遇害了。
性质如此恶劣,仅仅行政拘留处罚而已。
被害人没有受到侵害,不是少年突然良心发现,主动放弃猥亵。从行为的动机上,他是极其恶劣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该成为某些恶棍的“免死金牌”。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有良知,遵纪守法的弱者,而不是包庇恶贯满盈的恶棍。
(4)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网络媒体的普及,未成年人的心智成熟提前了。
法律也应紧跟时代的步伐,及时调整入刑年龄,给那些目无王法的小兔崽子们一点教训。
类似的一个案例则发生在校园里,12少年被同学打成半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
其单亲父亲为了照顾他,变卖家产,因承受不了如此大的打击也精神失常成了残疾人。
打人者因未满14周岁,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连民事赔偿款也难以强制执行。
(5)
未成年人犯罪与父母在养育过程中的纵容与毫无原则的包庇可能也不无关系。
有的父母与长辈平时太过溺爱孩子,犯错了也舍不得打,甚至连骂一句都于心不忍。
其实,教育孩子就像培育小树苗一样,从小没有扶正,长大了也就是歪的了。
除此以外,父母的言传身教也是重要因素。
父母霸道,蛮横,有暴力倾向,孩子耳濡目染的也就沾染了不良习性。
学坏很容易,学好却很难。
(6)
小编呼吁,法律界人士应该协商一下,如何让那些手段残忍或性质恶劣的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件事同样提醒了家有女孩的监护人,一定要注意女孩子的外出安全问题。
女孩子外出要么结伴而行,要么出门时带上防身之物,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