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医保目录加速走向统一,市场新格局正在打开。
天津发文,集采中选耗材纳入医保目录近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药物洗脱支架、人工关节等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24年6月26日正式起执行。
根据《通知》,以天津市参加国家和联盟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为基础,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
天津“2024版医保医用耗材目录”部分截图如下:
从省级统一到全国统一,耗材医保目录建设正在自下而上进行。
自2020年6月征求意见开始,“医用耗材医保目录统一”的建设日程已开启加速键。去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耗材医保目录有了明确进度表。
国家提出,“十四五”期间,应按准入法完成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按照期间,距离此项目标仅剩一年时间。
纳入集采的耗材很大程度上拥有了进入医保目录的“入场券”。国家医保局通知中明确提到,将鼓励优先将符合现行支付政策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耗材纳入目录。
除了天津,陕西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到:优先将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耗材、与陕西省经济水平相当省市已纳入医保支付耗材及本省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研发生产的耗材纳入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支付方面,天津的通知中明确,以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文件为依据,纳入目录管理的医用耗材按类别、按医保编码确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
对于目录内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未中选产品的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除明确要求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耗材,未确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医用耗材仍按现行支付政策执行。
基于统一管理需求,医保通用名制度也在加速铺开。
天津明确,将依托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按照“通用名+材质特征”(15位医保编码)进行目录管理,由国家医用耗材分类编码、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医保通用名、支付标准、备注等信息组成。
江西此前也发文,《医用耗材目录》采用“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中的“医保通用名+材质特征”(15位编码)确定医保支付类别、支付标准和单次住院最高限额。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于通用名管理较为成熟的耗材类别,国家将逐步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目录,并逐步扩大国家目录涵盖的耗材类别范围。
“同名不同物、同物不同名、一证多物”等问题将逐步被破除。
“排除制”转入“准入制”耗材入医保形式多元化耗材医保支付管理从“排除制”转向“准入制”,进入医保目录的渠道更为多元。集采中标是获得进保的“入场券”之一,同时地方层面针对独家或高值产品也开展了有关谈判准入的探索。
去年7月,上海医保局印发《上海市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工作规范(试行)》,将独家高值耗材纳入谈判准入范围,通过谈判确定支付标准(支付标准是基金支付和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总和)和限定支付范围,纳入“乙类耗材”管理。
江西医保局《关于做好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提到:针对部分价格较高但具备纳入医保价值的独家医用耗材,可探索通过专家谈判方式纳入,并明确纳入医保支付试行期限(原则上为2年)。
基于谈判准入模式,独家高值耗材进院渠道再度拓宽,且依托逐步完善的准入标准,驱动产业端加大对创新与性价比追求。
上海提出,逐步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用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水平,满足群众对新技术、新耗材的高品质医疗需求。
陕西提出,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兼顾国家和省级区域医学中心建设,优先将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耗材企业的独创、专利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作为重要支付方,医保改革与药械产业发展直接相关。
随着耗材目录逐步落地,市场将面临重新洗牌。对于部分同质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医保目录统一或许意味着被市场淘汰。
但同时,兼具性价比和性能的产品有望凭借进目录实现快速放量,符合谈判准入的创新器械也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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