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立霞与被执行人李圣冬、山东明德餐饮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圣冬、山东明德餐饮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苏立霞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圣冬,男,1971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临邑县明德公馆售楼处,身份证号:37242819710414****。
执行案号:(2024)鲁1403执208号
执行依据: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2023)鲁1403民督2号支付令。
执行标的:6019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圣冬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及下落,属实并执行到位的,予以执行回款金额的10%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4-8285787
联系人:杨法官
执行法院: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姜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