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辛法院胡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调解,缓和了老人和子女之间的矛盾,让亲情重归于好,并达成调解协议。
程某某已年愈六旬,育有一子二女,分别是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三人均已成家立业。现今,程某某年事已高,又患有疾病,需要长期服用药物,因与刘某甲、刘某乙协商赡养问题,而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将刘某甲、刘某乙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为了查清双方的心结,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到刘某甲、刘某乙均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但因家庭琐事与程某某产生隔阂,导致双方无法有效及时沟通。在庭审中,为修复好老人和子女的亲情关系,让老人得到更好的赡养,合议庭从法理和情理角度耐心向双方解释,希望双方放下成见、消除隔阂,恢复亲情。最终,在合议庭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甲、刘某乙自愿分别每人每月向程某某支付赡养费300元。作者:孙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