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陈女士跟李先生结婚20年,刚嫁给他时,他家一穷二白,房子还是租的。
陈女士的娘家人不想她租房,父母给她20万当首付,供了一套房子。
陈女士跟丈夫看上了一套30多万的房子,陈女士首付20万,把房子买了下来。房产证写的是陈女士跟李先生的名字,月供要1000多块,是李先生给的。
房子买下了,李先生又说没有钱装修房子。陈女士的哥哥借她15万,让她装修。
其实李先生不是没有钱,只是他一家人都算计陈女士。
李先生每个月给他父母2000块钱,只给陈女士5块钱,还让他已经出嫁的妹妹当家里的女主人。两兄妹在家里说一不二。
婚后不久,陈女士就怀孕了。房子买了,孩子又有了,她才看清这家人的真实面目。
陈女士过得非常憋屈,跟丈夫李先生反抗。李先生说她不用买东西,家里所有要买的东西都是他给钱,她没地方花钱,所以每个月只给她5块钱。
家里所有东西是李先生买,但是他父母也不用买东西,他却给他们2000块钱一个月,孩子的花销一分钱也不出,而且怕自己父母累,不让父母帮忙带孩子。

陈女士不上班没钱用,但是上了班,孩子又没人带,所以就把孩子放到娘家。
这下更好了,李先生不用养孩子,又不用管孩子,每天下班回到家,像个大爷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陈女士下班之后,还要给这一家人洗衣做饭。不但要侍候公婆,侍候李先生,还要侍候她的小姑子。
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陈女士忍了20年。这样的日子根本没有盼头,她不知道还要忍多久。
明明这房子是她的,她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可根本轮不到她说话,当家的却是她的小姑子。
陈女士不再忍了,要求跟李先生分开,李先生两兄妹让她有多远滚多远。
呵呵,这房子明明是她娘家人给钱买的。她在这里当了20多年的免费保姆,现在居然叫她净身出户。
脸都已经撕破了,陈女士也没必要再任劳任怨,找来律师帮忙,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陈女士已经回娘家住了一个月,她带着律师来回到自己的家。
李先生算计陈女士20年,还把她逼回了娘家。对于自己的种种行为,他感到非常自豪。
见陈女士带着外人回家,他显得很不耐烦。小姑子也嫌弃她,说哥哥每个月给她5块钱,供她喝,供她住,她还嫌苦,嫌苦就滚蛋,有多远滚多远。
陈女士很害怕这对兄妹,躲得远远的。律师挖苦李先生,你每个月只给她5块零花钱,还要她伺候你全家人。这么好的日子,你干嘛不让自己的妹妹干?
李先生满脸笑容,对于自己种种苛刻行为,不但没感到羞耻,反而很骄傲,说陈女士就应该洗衣做饭,伺候他全家。
律师问他,陈女士为什么要洗衣做饭,而他全家人都可以等着吃饭?
李先生急气账地说,因为我养着她,她当我的媳妇就应该干活。
呵呵,他每个月只给媳妇5块零花钱,居然还堂而皇之地说养着媳妇。要不是她娘家人给钱买房子,他如今还租着房子。
小姑子在旁边也怂恿李先生休了陈女士,说她在我们家的待遇太好了,吃好喝好住,可她还不满意?
律师压住心中的怒火,问陈女士的小姑子有没有结婚?这个家跟她有什么关系?这是她嫂子的家,没有她说话的地。
陈女士小姑子说这个家是自己哥哥的。
钱明明是陈女士的娘家人给钱买的房子,陈女士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怎么连说话的地都没有?

小姑子厚着脸皮说自己哥哥每个月给爸妈2000块钱,给陈女士5块钱,陈女士觉得自己吃亏了,要是吃亏的就可以滚蛋。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大家同为女人,这一家人只把陈女士当保姆。
小姑子还嫌弃陈女士现在干啥啥不行,没以前那么卖力了,还有吃啥啥不剩的,吃的多干的少,最近更过分,回娘家一个月了。回去那么久就不要回来,怎么还有脸回来霸房子?
律师真没见过这么爱管闲事的小姑子,反问她,你才是吃啥啥不剩,干啥啥都行。你最擅长的就是掺和你哥和你嫂子的事。你作为小姑子的,凭什么干涉娘家人的事?
李先生见律师骂自己妹妹,他不乐意了。说她是我的妹妹,是我的家人,我的事好也有权利管,她应该住这里的。
呵呵!李先生的妹妹已经出嫁了。出嫁的女人还管娘家人的事,而且还长期住这里。
律师问她凭什么住在这里,这里又不是她的家?
李先生扯着嗓子提醒律师,说他妹妹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
此话一出,真的刷新了律师的三观,一个已经出嫁的小姑子,居然当娘家人的女主人。

律师提醒李先生,这个家是他跟陈女士的家。而且她娘家出了20万首付的,她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怎么变成小姑子当女主人呢?
李先生理直气壮的说,我妹妹是我的家人,我的家就是她家,我说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她就是,这个家我说了算。再说了那个女人已经回了娘家,不再也不是这里的人。
陈女士为什么回娘家住?李先生心知肚明,自己的家住不下,被逼着搬回了娘家。
律师问李先生,妻子为什么回娘家?李先生冷漠的说,我怎么知道?
律师点醒李先生,人家跟你结婚20年,天天伺候你们一大家子,伺候你父母,伺候你,还要伺候小姑子,你每个月只给人家5块钱零花钱。这样的日子,人家不走吗?
李先生说陈女士不花钱,给她钱,她也发不出去,看在她为他家洗衣做饭的份上,他给她5块钱,她还有剩的。
小姑子插话了,说这个家不用陈女士操心,她只要干活就行了,所以没必要给她钱。

李先生跟父母,妹妹一直都防着陈女士把钱拿补贴良家,将她当贼一样防着,所以每个月只给她5块钱。
李先生不承认自己把妻子当小偷防着。
律师问他娶媳妇要来干嘛的?要来当免费的保姆,要来当小偷一样防的吗?这样的人还娶什么媳妇,干脆自己跟妹妹和父母过就行了。
现在新婚姻法规定了,房子谁出钱就是谁的,陈女士出了20万,所以这个房子就是她的,李家人住着她的房子还要防着她,这真是滑稽。
李先生急了,说月供是他出的,房子就是他的,而且房产证有他的名字。
房子是婚后买的,月供虽然是李先生给的,但是他的工资是他们两夫妻的共同财产。
他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相当于陈女士也在还贷。所以这个房子总的来说还是陈女士的,现在她要离,必须把房子要回来。
李先生害怕了,房子给了她,他什么都没有了,幸好他提前转移了40万存款。他不明白了,两夫妻过了20年风平浪静的日子,怎么现在要离了?

李先生装作很委屈的,律师点醒他,她为什么要离?还不是因为你的不作为,还有自己的妹妹。你们闹到这个地步,妹妹功不可没。
这是陈女士的家,要滚出去的话,也是你跟你父母,妹妹也要滚出这个家。首付是陈女士向娘家给的,装修钱是她哥哥借的。所以这个房子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李先生反驳说,房产证有他的名字。
律师再次提醒他,房产证有名字也没用,现在规定了谁出的钱,房子就归谁。而且他的工资只养着他父母跟妹妹,没养孩子跟老婆,每个月只给老婆5块钱零花钱,他根本没把她当人看,还转移了名下40万存款。
他之前没买房子时租的房子,工资又不高,没钱吃饭的时候,他妹妹也不接济他。现在有钱了,买了房子,居然让他妹妹当女主人,还要养着他妹妹,孩子的抚养费却一分钱都不给。
律师叫李先生干脆跟妹妹和父母过一辈子就好了。
李先生反驳说,他并没有要陈女士把孩子送回娘家抚养,那是她自己送过去的。
陈女士要上班,公婆又不给带孩子,她没有办法了,被逼着把孩子送去娘家。
李先生的妹妹拿着他给的零花钱个个月都买衣服,买化妆品,还有做头发,只给陈女士5块钱。他给的解释就是,陈女士根本花不了钱,她还有衣服穿,不用买衣服,又不用买吃的,给她五块钱已经绰绰有余了。
陈女士已经很多年没买过衣服了,她那份工资要还借哥哥的钱,还要养孩子,哪里还有钱买衣服?她不买衣服,在李先生眼里看来就是不需要。
哪个女人不想有天天有新衣服穿的?不是陈女士不买衣服,而是没有钱买。
她跟他结婚20年,跟他生儿育女,每个月只给5块钱零花钱,一年60块,20年才1200块。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的人!

李先生骂道,女人就应该生孩子,要是我能生孩子,我还需要找她吗?我娶她回家就是给我生孩子,伺候我父母伺候我,伺候我妹妹。
呵呵,他有何德何能?居然把自己的抠门,还有算计说的如此漂亮。
陈女士生儿育女就是为了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现在有了孩子,买了房子,但家庭一点都不美满。
李先生说,他也不觉得自己的家庭美满。
律师告诉他,他的家庭非常美满,不过他的家庭不是跟陈女士的小家庭,而是他跟他妹妹还有他父母的大家庭特别美满。
李先生的妹妹被律师说的脸上挂不住了,骂陈女士是个丧门星,既然把家丑都往外扬了。
律师怼她,你是什么货色,自己心中有数。你脸都不要了,还在乎什么家丑外扬?
李先生的妹妹又摆出一家之主的姿态,说陈女士要滚就滚出去。
要滚出去的,应该是李先生和他家人,他妹妹却反过来要陈女士滚出去。
李先生快退休了,律师挖苦道,你要不要我们写一份材料送到你单位去?说妻子娘家掏钱买的房子,小姑子当家作主,而且每个月只给妻子5块钱零花钱,还要妻子伺候一家人吃喝拉撒,不养孩子,不养妻子,自己的工资只养妹妹和父母,这样的人不配有孩子和老婆,以后离了不要再找媳妇,别祸害人家的女儿了,最可恨的是还转移财产,40万已经不见了。你抵赖不了的,我们这里有录像的,有证据的,

李先生听到有证据,不安了。他妹妹骂陈女士找律师上来恐吓他们,还要赶陈女士出去。
律师跟她说要滚出去的是你们这一家人,你想怎么就直说吧。
房子是陈女士婚后买的,如果不是她买房子,估计李先生现在还要租房子。租房子也不止1000块了,月供1000块就相当于房租费了。
一对孩子已上中学,李先生一分抚养费都没有掏过。他存的那40万就当作是孩子的抚养费,立马转给陈女士。要是他不把那40万转给她的话,就让她起诉上法院。
李先生怕了,被逼着当场转了陈女士40万。
他这么多年来的存款,一下子没了。转完钱之后,他气不过,骂陈女士不要脸,太可恨了,一下子把他的家底都掏空了。
李先生的妹妹也不服气,要赶她出去。
律师警告他们,现在不是陈女士出去,而是他们两兄妹,还有父母都要搬出去。

果然,天底下没有公婆或者小姑子拆不散的婚姻。
李先生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的,房贷一个月1000多,这对于他来说根本没有压力。要是他能够把自己的小家放在第一位的话,他的家庭和婚姻都会幸福美满。
陈女士也是个善良的人,伺候公婆,照顾家庭,照顾孩子,这么好的一个家,白白被小姑子给拆散了。
李先生现在存款没有了,房子又没有了,又要过上租房子过日子。这是他咎由自取的。有幸福的生活,他不珍惜,偏要搞到妻离子散。
结了婚的人要拎得清,是妻子重要,还是妹妹重要?妻子是他的家人,还是妹妹是他的家人?
拎不清的男人不配拥有幸福的生活。
还有,已经出嫁的人就不应该干涉娘家人的事。就像李先生的妹妹那样,已经嫁出去了,还要当娘家的女主人。这管的太宽了!哥哥妻离子散,她这个做妹妹的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