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右玉县委、右玉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返乡青年投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据悉,《意见》重点围绕政治支持、生活保障、资金支持和用地用电支持四个方面,提出了21项扶持措施。
在政治支持方面,对非中共党员的优秀返乡青年,优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鼓励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并对当选为村“两委”主干的,列入乡镇后备干部库,按规定享受村“两委”主干薪酬待遇。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为评优评模人选,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在生活保障方面,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青年子女入学,并有针对性地做好课后服务。符合灵活就业认定条件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享受社会救助;
在资金支持方面,返乡青年可享受种植补贴、服务补贴、专项扶持、养殖扶持、创业补贴、贴息贷款、财政补助、保险补贴、介绍补贴、就业补助、培训补贴、平台服务、创业贷款等支持;
在用地用电支持方面,鼓励使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四荒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用于创业创新。对于无固定住所的返乡青年,所在乡镇协助优先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或协助租用农村闲置房屋;对于创业所需土地,优先予以保障。返乡青年在发展种养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用电时,优先保障用电,并支持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