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历史:如果他是恶魔,请呆在地狱,不要祸害人间

大案纪实录 2023-10-21 14:03:49
今天在网上浏览新闻,无意中看到一篇关于未成年人按照年龄进行责任能力划分的一篇报到,其中就提到了一起案件“大连10岁女童被杀案”,作案的凶手竟然是一名13岁的男孩儿。当时就让我倒吸一口凉气,其实整体案件非常的简单,我所关注的是为何未小小年纪竟然犯下如此滔天的罪行,下面就简单的了解一下这个案件,探寻其中的问题,希望大家都引以为戒。案情回顾

被害人出生于2009年5月18日,名叫淇淇(为了尊重被害者,下文均称化名),家住在辽宁大连市的西苑花园小区,案发时淇淇只有10岁,读小学五年级。父亲和母亲在小区内租赁了一间门面房做个体生意,淇淇还有一个哥哥,在读初中。

被害人淇淇

嫌疑人蔡某,出生于2006年1月,作案时13岁,与淇淇的哥哥在同一所初中读书。由于蔡某是家中的独子,家里人宠爱有加,小小年纪就已经长到了1.7米以上。根据后期警方调查,蔡某在小区内至少对3名以上的女性进行过尾随和性骚扰,当事人也曾向派出所反应此事,但没有引起重视。

2019年10月20日这天下午3点左右,淇淇的父母应该去接已经下课的淇淇回家,由于店里忙碌,便让淇淇独自回来,因为补习班与小区非常近,有时淇淇下课也都是自己回家,父母也就没太在意。就是因为这一次的大意,造成了一生无法挽回的悲剧。当天下午就在淇淇回家的路上,蔡某将淇淇先诱骗到家中,紧接着进行恐吓想她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蔡某恼羞成怒随后将淇淇杀害于家中。

等夫妻俩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到家时,才发现淇淇并不在家中,随即夫妇俩人调取小区的监控,只看见淇淇最后是消失在距离蔡某居住约50米的路口。直到晚上7时20分左右,淇淇父亲在小区绿化带中找到了女儿的尸体,被发现时上身部分裸露,裤子被褪到膝盖下,身上多处有刀痕和淤青。据事后法医鉴定:女童身中7刀失血过多而亡。

淇淇母亲悲痛欲绝

警方不久就赶到了现场,抛尸的位置就在蔡某居住地的对面,离家门不到5米,根据现场发现从蔡家门前到绿化带一路有明显的血迹。淇淇的亲戚说尸体被发现后,蔡某某前来围观并且说“真死了啊?”当晚7时30分至8时30分左右,蔡某在初中班级群聊中称,他家附近发生了刑案,他不巧把擦过自己血的纸扔在了附近,担心因此惹上麻烦。由于线索明显,警方很快破案。据通报,警方在当晚11时左右发现蔡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供述了作案事实。

重点来了,由于蔡某当时作案年龄不满14周岁,依照刑法,警方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法定程序,经辽宁省公安厅批准,警方在24日决定将其送往少管所收容教养3年。当晚,大连公安通过微博就此案发布警情通报。顿时互联网嘘声一片,引起了诸多网民和民众的轩然大波。

警情通报

蔡某真实的一面

根据当时的调查,警方找到了蔡某的QQ聊天记录,根据蔡某的聊天记录和行为,他在行凶后装作无辜,还跟同学分析说凶手是个“变态”,淇淇的父亲苦寻女儿无果,蔡某还两次故意搭讪询问淇淇的下落,他还知道说自己年龄是“虚岁14”,推测应该知道年满14周岁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班级的群里,会故意撒谎说:“我手上割了口,把我擦过的血的纸扔那块了”“我怕我指纹和血在她身上,那我不就完了”“他们警察办事这么草率的吗”……13岁,我们觉得他还是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可是他在企图强奸未遂后选择杀人抛尸,还知道把家中打扫干净,伪装出一副“不慎涉案”的样子。说明蔡某某很清楚法律界定的善恶关系、会害怕,还具有一定的反侦察的能力。

嫌疑人蔡某

案件引发的思考

看完通篇资料和最后的处理结果以后,整个人都被颠覆了三观,除了“未满14岁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外”,重要的是这个男孩在杀人后的一系列表现远超出常人的残忍冷血,13岁的年纪甚至知道故意捏造谎言试图摆脱法律的惩罚!当时的感觉真的是如鲠在喉,都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达。联想到近几年的昆明校园霸凌案、黑龙江赵力宝案、东莞梁华案、益阳弑母案等等案子,连我们成年人犯了大错也要心惊胆战一阵,可是上述的这些未成年人在杀人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淡定的去销毁现场血迹,甚至要装模作样的去犯罪现场查看调查进度。蔡某代表的这些“未成年恶魔们”,他们在事实犯罪的时候,早已经是能够辨别是非、明白善恶的年纪,可他们杀人的快感早已冲破了人类固有的善良和敬畏!我们的法律应该保护的是那些主观上不存在恶意严重犯罪的孩子,而不是这些钻法律空子的“恶魔”!也希望作为家长、学校和社会肩负起责任,能从根本上纠正孩子们的不良习气,不能再让污浊玷污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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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10-21 18:20

    管教3年,成年后再判死刑才对。

大案纪实录

简介:一个只看真实现场的老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