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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讲的案子是发生在2017年12月17日香港旺角㓥房碎尸案,案件死者为12岁的女童何美洁,出生在中国内地,父母离婚后,母亲曹燕改嫁予一名香港男子,并取得居留证。2013年曹燕申请何美洁来港定居,但其后又将何美洁送回内地,在一年前何美洁才返回香港生活,并与母亲曹燕在旺角广东道1180号万福楼一㓥房生活,入读塘尾道官立小学。
何美洁
案件经过死者何美洁的母亲,也是本案的凶手37岁的曹燕,在桑拿房工作,并且怀疑有滥药问题,早年与一名内地男子在四川结婚,并诞下何美洁。2017年12月17日下午约3时至4时,有邻居曾听到1180号单位传出“剁肉声”,然后闻到浓烈消毒药水味,邻居当时不以为然。到了晚上8时,㓥房楼层的楼梯渗满水渍,凶手曹燕曾在梯间向一名女邻居借电话无果,再遇邻居一名姓林男童倒垃圾,她声称家中水管爆裂,而自己手机“被监控”,欲借电话致电内地向丈夫求助,男童通知母亲后终借出手机,怎料手机一去不返。事隔约一小时,林父下班回家得悉事件,欲讨回手机不果,察觉曹燕神色古怪,语无伦次,不曾成功拨出电话,暗起疑心,至晚上10时许报警求助。
警员接报到场,在屋外发现曹燕,但她表现不合作。警方遂破门入屋,在屋内浴缸位置,发现一具类似儿童的尸体,当时尸体被剁成11件,颈部被斩断至身首异处,腹部被剖开肠脏流出,其头颅、内脏、肢体被放在浴缸内,堵塞下水口以致血水倒灌,浸湿整个房间,更渗出屋外,残肢在厕所内,水龙头流出的水带血,部分头颅留在电饭煲内,肠和子宫等则在洗手盆中。
警方经初步调查后,当场以涉嫌谋杀拘捕曹燕,她神志不清,直至12月18日黄昏仍未能与其录取口供。案件由旺角警区重案组负责调查,在屋内检走大批证物,包括一把菜刀、衣物、洗水液、牛奶、避孕套、染血木凳,并在现场发现一个自制、但已非常残旧的吸毒用品。
根据当场警员的初步估计何美洁遇害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上午至下午。医生亦已抽取曹燕血液检验,确认她有吸毒或滥药的经历。警方也联络到何美洁的生父及曹燕的香港前夫,以进一步了解家庭背景。警方与相关部门也商议搜查下水道的可行性,相信下水道可能积聚案中死者的残余肢体。其后,警方表示现场是一间面积约60平方的㓥房,死者的头部、内脏及身体多处疑被肢解,引致浴缸和下水口淤塞,血水流满整个房间,更溢出房外波及邻居。
案发时凶手所住的地方
曹燕被捕被拘留的曹燕表现不合作,其犯案动机仍有待调查,警方将调查凶手与死者平时的相处,以及死者父亲的背景,初步相信涉事家庭无家暴记录。2017年12月18日凌晨2时许,约20名警员到场协助搜证,警员兵分多路在案发现场楼下搜寻涉案证物,搜索范围包括花槽、后巷、车底、垃圾桶及路边弃置垃圾,警员花约2个小时搜索,没有进一步发现。
案发当晚警方以谋杀罪名拘捕曹燕,于第二天录取口供,被问及为何在浴室内内发现属于女童的肢体,曹燕回应不想回答,并声称不清楚此事,当时只看到黑褐色影子在屋中飘荡。法医证实在屋内找到的所有身体组织,来自一个身体健全的女童,被肢解皮肤显示有被尖锐物品割裂的痕迹,身上有多处瘀伤,其中手部瘀伤相信是女童曾用手挡开袭击。女童可能因窒息致死,但无证据证实,女童死因列作不明。
现场被捕的曹燕
2020年5月18日,曹燕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误杀罪名,另一项阻止尸体合法埋葬罪则不予起诉,案件押后至2020年6月10日再审,以待法官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及辩方求情。
2020年6月12日,辩方律师当庭辩护时说,曹燕为一名关心女儿的母亲,但因精神问题犯案,她将会为本案抱憾终生。法官判刑时引述被告的精神科报告,指被告曾服食海洛因,自2017年2月起吸食冰毒。此外,她曾向男友称自己被鬼上身。报告指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和思觉失调,有幻听和幻觉。
最终审理法官指出本案是一宗悲剧,被告在没有预兆下夺去女儿的性命。案中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和女儿是敌对。若非被告的精神问题,她不会杀死其爱惜的女儿。法官又指出,控方案情提及被告女儿以残忍方式杀害和肢解,任何人看到案情都会感到震惊。考虑控罪和被告的精神科报告等,接纳报告的建议,判被告无限期在医院治疗服刑。
回顾本案,曹燕的作案手法凶残至极,将自己的女儿残忍的杀害而且还进行了肢解,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曹燕有长期服用违禁药品和吸毒的经历,极易造成幻觉,第二婚姻上的不幸逐渐的迷失了自我,长期的压抑慢慢的让曹燕有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我相信每一个母亲都是爱着自己的孩子,等到清醒时,曹燕也会遗恨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