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国法院体系中设置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在称谓上,基层法院名称为“XX县(市、区)人民法院”,而不出现“基层”字样。另外在一些专门人民法院中,比如铁路运输法院也分为中级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那么今天研究研究,这些基层人民法院的到底有哪些级别;
其实对于基层的人民法院,比如县人民法院,很多人认为就是副处级建制,因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本人就是“法定”副处级;也有人认为就是正科级建制,因为院长虽然是副处级无疑,但副院长并不全都是正科级,因此不能说是副处级建制,只能说是正科级,但其实这种说法有点片面,个人级别和单位级别没有必然关联;
小编查询大量资料,基层人民法院中,县人民法院还真的有正科级和副处级(非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甚至还有正处级的基层人民法院(专门法院基层院),且来看看;
一、正科级基层人民法院
其实要我说,原本就应该是正科级规格,但院长的的确确是副处级;
比如广东肇庆市的广宁县人民法院官网写的明明白白:县法院是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14个:政工科、执行局、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管理办、书记员管理办、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办和监察室;直属司法警察大队及派出4个人民法庭;同时,明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林芝市的墨脱县人民法院、朗县人民法院,陕西黄陵县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曲松县人民法院、湖南石门县人民法院、河南宁陵县人民法院、甘肃武山县人民法院等地均写的明明白白,为正科级规格;
再比如说,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写着“2007年上半年由正科升格为副处级编制,明确院长为正处级、副院长和内设机构、派出法庭为正科级”,也就是说原来该院是正科级,只是出于实际需要,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副处级但院长明确为正处级,副院长明确为正科级;
因此并不能说基层法院都是副处级建制,毕竟正科级建制的还有很多;
二、副处级基层人民法院
襄汾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文件显示,该院“为副处级建制”,全院内设政治处、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综合审判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8个机构,另外派出3个人民法庭;
从江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显示:从江县人民法院是副处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
淮阳县人民法院2015年和2016年文件显示是该院副处级单位,但后面都没有再明确;
类似副处级建制的县人民法院还有其他不一一列举,因此也并不能简单说基层法院事实上是正科级建制,毕竟副处级建制的还有很多
这边补充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原本是副处级的基层人民法院,但不知为何被降格为正科级了,西华县人民法院2014-2017年度预算及决算文件显示:西华县人民法院为副处级单位,但是在其官网查询到的2021年-2025年度预算公开文件显示,该院规格为正科级单位;有谁能解释一下吗?
三、正处级基层人民法院
直辖市所属县法院、副省级城市市辖区法院也是属于基层人民法院,但此处不说,毕竟平台大没啥可比性,此处要说的专门法院的基层法院,竟然是正处级建制;
铁路运输法院,我后面发文详细分析。
铁路运输法院目前分为两个层级,一是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另外一种是铁路运输法院;
以呼铁中院为例,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就是中院建制,中院下设4个基层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为基层法院,其中: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官网介绍,该院为正处级建制;
同样的,据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官网介绍,该铁路基层院同样为为正处级建制,属实没有料到!
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基层人民法院一定是正科级,或者一定是副处级,你看这不还有正处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