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秘书”这个职业,有着很悠久的历史,也是我们大家耳熟能详一个的职业。那么,“秘书”是从什么朝代起源的呢?据史料记载,在我国古代就有秘书省的官署名称。最早设置秘书监官职是在东汉桓帝延熹二(公元159)年,初置秘书监,专门从事图书典籍的管理工作。
东汉桓帝初设秘书监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系作者原创,图片素材来自网络,仅为配合叙事之用,感谢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南北朝以后开始设立秘书省,其分工更加精细,主官称为秘书监,秘书监以下设有副主官秘书少监、秘书丞、秘书郎、校书郎、秘书省正字等官职,分别对应现代的文字秘书、管理秘书、誊写秘书和校对秘书的职务;秘书监设有国史和著作分支机构,主要职能是官员奏章管理、朝廷文书起草、誊写校对以及用印发布,同时兼管宫廷经典史籍校勘、收藏图书的文字校定工作。到了唐代,秘书监曾改称兰台(麟台),主官为兰台令史。明代以后其职务和职能并入翰林院。
明代秘书监的工作职能并入翰林院
清末时秘书职能从翰林院分离,复设秘书省,并设秘书郎职务,待遇略低于翰林院编修(起草)和检讨(校对)。现代意义上的秘书职务,在古代并不称为秘书。古代官府中掌管文书工作的人称为书记,在史料中有着明确的文字记载,比如《新唐书﹒高适传》就有:“河西节度使哥舒翰表为左骁卫兵曹参军,掌书记。”的记录。高适是唐代有名的边塞诗人,新唐书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高适被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向朝廷上奏推荐,担任左骁卫兵曹参军,掌管书记的工作,也就是掌管地方军区的文书。杜甫曾经给高适写了《寄高三十五书记》的诗,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一点。
杜甫《寄高三十五书记》诗
清朝初年,各级衙署改设文案,专职工作人员不再称“秘书”改称“师爷"。1911年以后的民国年间,秘书重新成为协助部门或机关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同时兼管文书人员的通称。现在,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都设有不同级别的秘书。在国家外事工作中,更是随处可见秘书的身影,尤其是大使馆的工作中,根据工作需要秘书的分工更加精准,通常把参赞以下的工作人员分为一等秘书、二等秘书和三等秘书,简称一秘、二秘和三秘。
现代商务秘书
感谢大家阅读观看!作品内容仅为个人观点,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严正声明:本文内容系作者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严禁以任何形式搬运、抄袭、拆解部分或者全部内容。版权所有,如有侵权,一经发现,必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