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全国网友都在关注山东青岛崂山路虎女逆行殴打男子的事情,都想知道事实到底是怎样的,难道就这样简单的处罚吗?现在真相终于来了,官方再通报。
王某没有逃逸,也没有寻衅滋事,是纠纷,造谣者被处罚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发酵,青岛有关部门再次通报此事。
官方表示,当时因为车比较多,所以路虎女王某试图逆行超车,但是受害人林先生紧跟前车,造成距离太近使王某的路虎无法并入。
这话怎么好像听起来怪怪的呢?像是有点责怪林先生不让的意思?哈哈!
正因为如此,所以造成了王某的路虎与大巴车发生了剐蹭,所以才下车打骂林先生。但是事后王某已经与大巴车协商达成了一致才走的,所以也没有构成逃逸。
王某对林先生的殴打,经过验伤后只是轻微伤,两人也只是因为行车问题引起的纠纷,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的条件。
这里想问一下,这里说的两人行车纠纷,那就是说林先生也有问题吗?有什么问题呢?哪个网友可以告诉我一下?
当然,警方也表示,王某被拘留之后,已经在8月30号写了《致歉书》,而且还愿意对林先生进行赔偿,也会承担应该的医疗费用。如果林先生不同意,也可以起诉。
同时通报还表示,当天在一旁劝阻的黑衣男子并非什么支队队长,只是一个个体经营的业主,当时他只是路过看到这一情况后去阻止而已。
这几天大家都以为该黑衣男子是王某嚣张的底气,看来大家都错了。
而争议比较大的一点是,有网友表示王某并没有被真正地拘留,而是“居家拘留!”这个也被官方否定了,而且也对在网上散布该谣言的王某志进行了行政处罚。
所以,在不清楚情况的时候还是不要乱发言,否则就是造谣、扰乱公共秩序,是要被处罚的。
网友仍然有疑问事情到这里似乎就是结果了,但是很多网友还是表示不解,依然有很多质疑的声音。
有的表示,三岁能分清五颜六色,如今却不能分辨黑白,以后这个处罚在青岛是不是就是一个标准呢?
还有网友表示,正常行驶的车辆是不是必须让逆行车辆,如果这是纠纷,那纠纷的定义是什么。
最后想说如果林先生不起诉,那这件事可能就到此为止了。通报中只说王某已经写了道歉书,没有说林先生是否已经接受道歉,不知道林先生出院了是否会起诉了。
但是小编也和一些网友一样,不太懂这里说的“纠纷!”难道我正常行使,然后别人来找我麻烦打我骂我,就算我不还手被打得口鼻见红也算纠纷吗?
来,各位条友再来聊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