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那起震惊全国的“杭州保姆纵火案”近期又有了新的情况。一份在网上流传的北京高院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林生斌与刘信达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由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我国诉讼制度为二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后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上诉,二审判决后的结果即最终结果,按照审判书上所写执行。如果是民事案件,那么该道歉的道歉、该赔钱的赔钱。再审属于审判监督程序,说得直白点就是发现之前判错了,重新回到原点走一审、二审程序。

如此来看,难道杭州保姆纵火行凶案出现了重大变故,原来的判罚将被推翻,有新的证据表明林生斌参与了纵火案?网上不少对法律一知半解的博主可能会这么解读,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为大家解释一下。
第一,本案与纵火案本身无关,是林生斌与刘信达的民事纠纷。
当年的纵火案是典型案件,纵火人莫焕晶已被执行死刑,但围该案的争议一直没有停过,网上有不少传言,包括宋祖德、宋祖兴兄弟俩长期对林生斌的质疑,而刘信达原名叫宋祖兴。
2021年8月,杭州公安通过官微发布《情况通报》,确认未发现林某斌参与策划、实施纵火案,并对“林某斌与莫焕晶有不正常关系”、“林某斌另有一个4岁的儿子进行了辟谣。针对这起刑事案件没有任何后续的司法程序正在开展。

不过,林生斌认为自己的名誉遭受了侵犯、在网上不断被人冤枉,于是衍生出一系列案件,包括2022年5月林生斌作为原告,诉刘信达及其公司侵犯隐私权。经过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刘信达均败诉。本次再审立案,立的便是这起侵犯隐私权的案子。
因此,哪怕之后启动了再审程序,而且再审结果是原告林生斌败诉,最不利的结果只不过是刘信达用不着向林生斌道歉、赔钱,不涉及与纵火本身有关的任何调查。

第二,再审立案不意味着必然重审,且大概率不会重审。
前面已经提过我国是二审终审制,再审立案不代表重新进入取证、审判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什么意思呢?指的是申请再审后法院要审查,只有审查后认为有必要再审的才会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驳回申请、不启动再审程序。

案件刚立案,法院还没有进行审查,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不能认为本案要进行再审了。更加重要的是,所有案子都能申请再审,但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比例极低,连1%都不到,这意味着刘信达的申请的再审大概率会被北京高院驳回。
当然,我是从概率学的角度来说的,存在林生斌与刘信达的侵犯隐私权案件属于那剩下的不到1%的可能。

总结一下,这次的波澜仅限于民事侵权范畴,完全不涉及纵火事宜;案件的原告是林生斌,被告是之前败诉的刘信达,立案是有人申请就得走的程序,不代表会重审,而刘信达的再审申请大概率会被北京高院驳回。
此外,今年3月底,林生斌与宋祖德(刘信达的兄弟)之间的一起诉讼也有了新进展。这个案子比较特殊,是自诉型的刑事案件,林生斌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宋祖德犯诽谤罪,宋祖德已收到法院传票。

如果之后进入审判程序,那么宋祖德面临的可是刑事诉讼,败诉后要付出的代价不只是道歉、赔偿,而是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也就是留下遭受刑事处罚的案底。
看来林生斌与宋祖德兄弟俩的“恩怨情仇”大戏将继续上演,双方之间尚有多场官司要打,最终结局如何得等法院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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