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孔天骄)“去年冬天,我需要做个小手术,在医院收费窗口前拿着病历本,门诊通知要交3000元预付款。可当时我卡里只剩2000元,最后多亏妹妹送来了她取的定期转活期的存款。”来自陕西省榆林市的王秀丽(化名)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之前,门诊、住院先交预交金一直是他们不得不面对难题。
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自3月3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6月30日起,公立医疗机构要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预交金制度是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的,当时建立门诊预交金制度主要是方便患者就医,减少排队,缴费等候时间。不过随着医保制度完善和信息化建设,预交金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因此有些地方包括北京,率先取消门诊预交金。这次是全国统一要求取消门诊预交金,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比例,目的是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就医体验。”3月31日,北京回龙观医院原副院长王绍礼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王绍礼介绍,取消门诊预交金意味着患者不需要在就诊前预先支付一笔费用,尤其是对于经济状况较差的患者,这能有效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

2024年3月4日,北京朝阳医院出院缴费窗口前,不少患者正在等待进行直接结算。曹子豪摄
《通知》提到,各地要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